海南:将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等改革

2010-12-31 11:24:47 字体放大:  

省卫生厅消息,明年9月前,我省将正式启动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全面实行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药物及保障制度改革。

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布局上,坚持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这次综合改革还将农垦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

据了解,我省将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由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一般为3年。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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