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及《报检员资格证》

2012-02-20 16:26:03 字体放大:  

【编者按】本文主要介绍有关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及《报检员资格证》,供大家参考。

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及《报检员资格证》,应登报声明作废。

因遗失、损毁要求补办《报检员证》的,须在7日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递交《报检员证补发申请表》、2寸彩色近照申请补发,损毁的还应交回原证。。对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疫机构予以补发,补发前报检员不得办理报检业务。

补办《报检员资格证》的,深圳考生可向深圳局培 训中心提出申请,外地考生必须向考试报名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报检员资格证补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2寸彩色近照一张,资格证损毁的应交回原证。申请表可到深圳局培 训中心领取。考试大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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