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环保工程师报名时间:6月13-6月27日

2012-06-12 10:19:43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浙设执委〔2012〕2号

关于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建注〔201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16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生可根据相关考试的报考条件和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附件2;其他各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已通过教育评估的学校及专业见“办事指南”栏目。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三、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及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6月13日至6月27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26日至28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建设和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时,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报考专业课的人员)及反映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附件1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历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须提供 “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收下“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请各市务必于7月5日前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材料上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17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12年9月12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各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杭州。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现将《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3)及考试相关附件印发给考生(指定网站www.pqrc.org.cn下载),请仔细阅读。具体如下:

报考类别

附件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附件3、附件4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附件3、附件5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附件3、附件6

注册化工工程师

附件3、附件7

注册电气工程师

附件3、附件8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附件3、附件9

注册环保工程师

附件3、附件10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附件3、附件11

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费按计办价格〔2000〕29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参加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费按计价格〔2002〕254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660元。

注册电气、公用设备、化工、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09〕1003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2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300元。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07〕55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2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60元。

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九、联系电话:

省勘察设计执委办:0571-87055123、85050010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0571-88396764、88396765
   附件1-12

附件:1. 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4.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5.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

6.2012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7.2012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8.2012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程、规范

9.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0.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

11.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术标准及文件

12.首次报考人员业绩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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