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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扣缴义务人基础知识

来源:51edu精品学习网

2017-10-10

如何帮助考生强化效果,将有限的时间集中于考试的难点、重点,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扣缴义务人基础知识只是一个开始,供大家学习。

【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境内判定: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疑难问题解答】

如何区分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经济法基础)

解答: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谓的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根据征税权行使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等。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税务机关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

扣缴义务人的确定是基于收入分散、纳税人分散的情况。确定扣款义务人,就是采用源泉控制的方法,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支付纳税人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常犯的错误】

1、申报收入不完整。只申报基本工资收入,而工资外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不申报,这种现象很普遍;

2、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未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这在高收入的行业、单位比较常见;

3、个人消费支出由企业报销而不计入收入纳税,私营企业比较常见;

4、现金发放的住房补贴不计入收入纳税;

【易错整理】

1.2012年2月,某采选矿联合企业到异地收购未税镍矿石。在计算代扣代缴资源税时,该矿石适用的税率是()。

A.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

B.镍矿石收购地适用的单位税额

C.镍矿石原产地适用的单位税额

D.该联合企业适用的镍矿石单位税额

2.下列有关资源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产自用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B.开采应税资源销售的,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C.其他单位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实际销售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D.独立矿山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代扣代缴资源税

3.关于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境外的单位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B. 非居民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C. 境外的个人销售境内的不动产,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D. 非居民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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