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语言文字 > 国学

国学知识:唐代富民阶层的崛起与乡村控制的变迁

编辑:sx_liax

2016-04-14

唐朝(618年—907年),是继隋朝之后的大一统王朝,共历二十一帝,享国二百八十九年,是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准备了唐代富民阶层的崛起与乡村控制的变迁,大家一起看看。

国学知识:唐代富民阶层的崛起与乡村控制的变迁

唐代中叶,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财富出现两极分化,并产生了一个新兴的阶层——富民阶层。富民作为一个阶层,首先也是“民”,只不过相对于贫民来说拥有更多的财富而已。富民阶层的崛起是唐宋变革最为重要的特征,其对我国古代乡村控制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试图从唐代富民阶层崛起的视角来探析当时乡村控制的变迁。

(一)唐代富民阶层的崛起。唐中叶以前,我国古代主要以身份等级来划分社会。何兹全先生认为,中古社会和前后社会发展演变的路线,就劳动者的身份而言,是“自由民、奴隶(战国秦汉)——依附民(中古)——租佃农民、小市民(宋元明清)”[1]。李伯重将唐代社会分为四个等级:(1)享有无限特权的等级;(2)享有有限特权的等级;(3)无特权,但享有起码权利的等级;(4)连起码权利也不享有的等级[2]。均田制按口授田,其实质是按身份占田。《通典》卷二《田制》记载开元二十五年(737年)田令,“丁男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这是一般平民的占田额;对于贵族等级则永业田,“亲王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顷,郡王及职事官从一品各五十顷……云骑尉、武骑尉各六十亩”[3]。而对于奴婢则没有授田规定。由此可见,均田制是国家参与资源配置,按社会身份等级分配土地的制度,贵者必然表现在财富的拥有上,贵与富牢牢地结合在一起。

均田制反映了贵贱社会身份等级,但它的实行在现实上为贵贱对立鸿沟的泯灭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均田制的推行是“封建国家要与地方豪强大族争夺劳动人手,打击和限制豪强大族势力,使豪强地主的依附农民附籍于国家,与国有荒闲土地相结合,向国家交纳租调,提供徭役。”[4]均田制作为一种限田制度,其不仅限制了豪族对平民土地的兼并,而且与之配套的租庸调制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租庸调制是按丁计征,即不问农民财产的多少,而以丁口数进行征纳,这有利于鼓励农民勤劳致富。

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豪族控制一切资源,出现官僚、地主、商人一体化趋势。这一时期官吏权豪经商,不能简单地将之视为商品经济的繁荣;相反,正是由于市场自由发展受阻,普通小商人无法参与交换行业,故由有权势者取而代之。这一现象更加导致了民间商业无法发展,商品经济处于病态畸形状态:一方面是官吏经商成风,貌似商业繁荣;另一方面则是民间商业的停滞,一切财富操纵在少数权豪手中。而唐代一反以前政策,在经济上严禁官吏经商,《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记载:“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5]有的学者将这条史料看作是歧视商人的重农抑商之举,其实这是以分工论为前提条件的士商分业思想的集中反映。它在规定“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的同时,也强调了“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的原则。唐代严禁食禄之家从事工商业,恰恰有助于民间普通工商业者的发展、壮大。《唐会要》卷八六《市》记载大历十四年(779年)七月“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先于扬州置邸肆贸易者,罢之。”[6]唐代中叶以后,政府财政收入倚重于工商业税,因此不得不改善环境,以促进工商业的发展,也只有工商业得到发展,政府的财政收入才有望好转。《旧唐书》卷一九《懿宗纪》记载政府曾下诏:“宜令诸道一任商人兴贩,不得禁止往来。”[7]

唐承隋制,其科举选官制的实行为富民阶层参与政治提供了条件。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这使得政治权力操纵在世家豪族手中,而科举选官制的实行对门阀士族既垄断地方资源又垄断中央资源的局面造成了巨大冲击。没有一定的经济势力,要想参与科举考试是较难的,至于有财力的富民,完全可与士族一争高下,因此,唐代由商而进入仕途者不绝如缕,这反映了富民阶层参政意识的增强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太平广记》卷二七《关图妹》记载了一盐商子参加科举登科的情况:“关图有一妹甚聪惠,文学书札,罔不动人……有卤贾常某者,囊畜千金,三峡人也,亦家于江陵……图以妹妻之,则常修也,关氏乃与修读书,习二十余年,才学优博,越绝流辈,咸通六年登科。”[8]

唐代均田制的实行,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富民阶层崛起的重要原因。而富民阶层的兴起不仅促进了社会阶层结构的转型,而且这一时期的富民充当了最革命的角色,为整个唐宋的变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希望为大家提供的唐代富民阶层的崛起与乡村控制的变迁,能够对大家有用,更多相关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

相关推荐:

小常识:洗马是干什么的?  

小学生必知知识:三班衙役指什么人?  

标签:国学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