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幼少儿英语等级考试违规处理

编辑:sx_wanghf

2014-04-18

全国幼少儿英语等级考试违规处理:

第四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点,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研究中心取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研究中心的考试承办资格:

1、发生严重考场事故、集体舞弊、试题泄密的;

2、考场秩序混乱的;

3、考后评估未达标的;

4、主考官未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研究中心组织的培训,或未通过考核而参加相关考试工作的;

5、不执行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造成后果严重的。

第五十条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命题教师及涉密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研究中心、各级授权承办考点应公布举报电话,考试期间派专人值班。



第九章 考试工作人员

第五十三条 为确保考试的正常实施,各级考试机构应该按要求配备考试工作人员。

第五十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符合保密工作的条件,作风正派、有一定考试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考试工作人员。

第五十六条 考点:

1、考点是考试的直接组织、实施机构,考点在考试必须具备考试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

2、考点的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试领导小组成员、主考官、工作人员等;

4、各考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认真组织考试。

相关推荐:

全国幼少儿英语等级考试具体实施 

全国幼少儿英语等级考试总则  

标签:考试指南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