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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小学招生政策:“人户分离”三种办法

编辑:sx_zhangby

2016-05-17

天津市教委日前公布了《201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准备了2016年天津小学招生政策的介绍,请大家认真阅读。

2016年天津小学招生政策:“人户分离”三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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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户分离”三种办

招生年龄均要求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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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天津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政策中明确提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就“人户分离”的不同情况,本区县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县内统筹安排入学;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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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按相应规定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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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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