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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中介休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liax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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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中介休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力维护义务教育的普惠性和公平性,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一)坚持服务群众,规范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是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遏制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钱学交易等现象。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推进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划片合理、入学有序、招生阳光。

(二)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在市教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小学、农村初中在市教科局监督下以校招生,城区初中由市教科局组织招生。

(三)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分配的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市教科局划定的中小学服务区入学,任何单位不得组织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活动。严禁小学以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

(四)坚持轨制合理,均衡配置原则

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晋教基〔2013〕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通知》(市教人字〔2013〕10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校轨制,不随意增减轨制,不突破班额人数,保证实现无择校、无择班、无重点班和实验班,生源配置均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的“四无两均衡”目标。根据今年介休学位的实际情况起始年级小学班容量农村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城区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农村初中班容量控制在50人以内,城区初中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同一城区校际班额差不超过5人。

(五)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

严格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八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处理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 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小学: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居民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到划片学区所属学校或教科局指定学校报名登记领取《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信息登记。任何学校不得接受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初中:在当地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由教科局按照划片学区,为初中学校提供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和相关信息,运用全国学籍系统统一招生方式进行招生。小学未在户籍所在地或户籍学区就读,初中准备在户籍所在地或学区升学的外返生,由教科局统筹安排。

(二)入学办法

1.农村学校。农村小学实行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直接报名对口入学。农村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教科局指导下,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小学整校对口直升初中方式,实行统一招生。

2.城区学校。初中由教科局,小学由各小学分别采取分批次组织招生。

第一批次:符合“两证一致”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在居住地所在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第二批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现役军人子女、孤、残儿童少年等照顾对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政策性照顾学生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第三批次:适龄少年儿童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市区没有房产,但父母及适龄少年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居住且能提供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相对应学区房产证的。

第四批次:属以下几种情形,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由监护人及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除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外,还需提供相关证件:

(1)适龄少年儿童和父母(监护人)属城区户口但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证。

(2)适龄少年儿童本人属城区户口的,监护人属非城区户口但在城区购买房产并定居的,需提供出生证及房产相应社区出具的固定居住的证明。

(3)适龄少年儿童和监护人都是外地户口,但监护人在本市有正式工作(仅指驻介国家、省、市单位)且在城内居住,需提供监护人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4)适龄少年儿童属介休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和务工单位证明、工商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5)适龄少年儿童和父母(监护人)都是非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或租赁居住一年以上,属租赁者需提供租房协议和相关旁证及居住地相应社区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各小学要确保第一批次生源在该校就读,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次开展第二、第三、第四批次招生。

城区初中新生由市教科局按照划定的“介休市城区初中服务区分布图”和初中学校招生规模,结合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住址,学生所填“诚信表”(2016年毕业年级学生基本信息),依据本方案“招生办法”统一分配。

(三)特殊群体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以东西大街及其延长线为准,以北安排在北坛小学北校区,以南安排在定阳小学。北坛小学北校区、定阳小学皆为寄宿制小学,随迁适龄儿童入学后可享受与服务区学生同等待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进城务工经商等随迁子女按暂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分别安排在介休六中、介休七中、介休八中、宋古二中等初中入学就读。

进城务工等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薄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证明)或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流入地租赁住房的合同或相关务工单位证明。

(5)小学毕业证书、学籍号和毕业小学名称及学校标识码。

2.留守儿童和孤残儿童。各校要协同相关部门对服务区内适龄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措施,保证其按时入学。寄宿制学校应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的食宿需求。公办学校要无条件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残”(智力、听力、视力)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家长需持残疾人证到教科局教育股报名,由教科局安排到特教班或介绍到特教学校就读。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教科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立即入学。

3.民办学校少年儿童入学

心意学校招收非本校小学毕业生,要登记学生来向,认真核实相关证件,严禁非应届小学毕业生进入七年级。该校小学毕业生需返回原服务区公办学校就读初中的,本人及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教科局审核安排入学。

4.改造、拆迁、迁村户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就读小学或初中的,监护人应提供相关手续,经审核按规定安排入学。

三、实施办法及程序

(一)农村小学8月18日至20日三天内要深入服务村逐户登记6周岁儿童(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盲、聋、哑、智障另造册。8月21日向监护人送发教科局统一印制的《入学通知书》,8月22日至8月23日组织报名。8月25日须将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外出务工留守儿童要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汇总后,将《介休市2016年小学盲、聋、智障新生花名册》、《介休市2016年留守儿童入学花名册》送交教科局教育股,同时分男女造册上交两轨以上(60人以上)《介休市2016年小学新生报到花名表》(纸质和电子版)。

(二)各乡镇中心校8月18日前要将辖区内2016年小学毕业生花名以服务区分送各相应初中,农村初中要以本服务区2016年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为依据,8月20日前下发教科局统一印制的入学通知书,8月23日至8月24日组织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后要依据本服务区小学毕业生花名逐一核对,对在相应初中未报名的要指派专人入户动员报名入学,对拒不入学的要及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监护人送其入学就读。由于进城务工等原因,未入学报名就读的要调查落实去向,8月25日农村初中将《介休市2016年初中新生报到花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分男女造册送交教科局教育股,以便统一随机编班。

(三)城区小学要严格按照“介休市城区小学服务区分布图”所划定的区域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城区各小学统一在8月15日开始分批次组织报名,报名时严格审查相关证件及材料包括“两证一致”的相关旁证。审查无误后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学校留存备查。并分批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24日各小学要将《介休市2016年小学新生报到花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分男女造册送交教科局教育股,以便统一随机编班。

今年实验小学集团招收一年级新生仍在东校区就读,学校要做好宣传,引导适龄儿童到服务区小学就读,在招生期间要张贴公告和城区小学服务区分布图,争取监护人和社会的理解和配合。

(四)新生报到后,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学校,市直初中、小学以学校,乡镇以中心校填报《介休市2016年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花名表》。

(五)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体检工作,入学后会同卫生部门统筹安排。

(六)各校要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咨询、信访接待工作,制作版面,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全部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编班工作

(一)2016年我市继续实行“电脑随机配位均衡编班”的办法。

(二)8月26日-27日市教科局对农村两轨以上初中小学统一进行电脑编班。

按照晋中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8月28日举行“2016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编班仪式”。届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纠风、新闻媒体,学校领导,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起始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参加编班,全程接受监督,现场编班,现场抽签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即时公布编班结果,编班花名(纸质)一式四份,学校、教科局、晋中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

编班坚持“三公开、三不动”, 即:“三公开”:一是整个编班过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纠风部门全程监督;二是当场公开宣布学生编班花名;三是当场宣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花名。“三不动”:一是编班花名和任课教师花名公布后不得变动;二是未报到学生入班时不得变动;三是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变动。

(三)初中、小学新生由于生病、外出等原因未能按时报到的,学校无权接受报到,但有责任告知监护人和本人,让其到教科局申请补报。经申请补报,审查批准入某学校后,将根据该校各班班容量进行递补,先补齐,再从小班号逐一增一,进入何班由班主任抽签决定。此项工作开学后五日内进行。

(四)新生编班的依据是报到花名,编班的原则是班容量均衡、男女均衡,编班不照顾任何人,不处理任何特殊情况。

(五)凡属市教科局电脑编班的初中、小学学校,8月27日前交市教科局新生代课教师一览表(一式两份)。

(六)凡属市教科局电脑编班的初中、小学学校,都要制作版面,版面内容:学校规模轨制,学校特色,起始年级班主任、代课教师一览表等。

五、新生学籍注册

招生、编班工作结束后,9月10日前,各小学要召集学生监护人,准确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签字确认存档(模板和纸质),并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学籍,不足年龄儿童不予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要根据教科局提供的学生名单,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按要求操作直接注册,不再重复采集学生信息,未经教科局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异地注册学生学籍,不断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建立和保管好学生纸质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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