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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太原杏花岭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liax

2016-03-30

为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继续使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这篇2016太原杏花岭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太原杏花岭区小学招生方案,供家长们参考。

2016太原杏花岭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街道)联校、各学校:

一、工作体制

2016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按照太原市文件精神,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应按照全区统一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工作原则

1.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表彰奖励证书或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小学入学的依据。

2.严格执行学区覆盖辖区原则。各学校要对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摸底,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学位,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各学校要准确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情况,我区将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市户籍子女同等待遇。

三、报名条件

1.凡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6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3.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

四、学区划分

1.划分主体: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管理体制,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小学划分学区范围。

2.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学区内生源数量适当进行调整。

3.划分办法: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

4.组织听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由区教育局委托相关小学组织召开小学学区范围划分听证会,邀请行风监督员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5.实行公示: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学区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五、入学流程

为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继续使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各学校按照全区的统一时间和要求,通过网站公告或在社区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小学免试入学工作政策、入学报名时间及地点、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范围、报名时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广大市民和家长的咨询。

教育局根据入学信息登记情况,结合各学校办学规模轨制,合理制定各学校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组织报名

今年全区小学入学工作报名时间统一规定为7月5日—15日。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报名工作。

(1)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5日—10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对口学区小学进行报名。各学校对已填写《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及家长所持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人员在审核时填写“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初审汇总表”,实行谁初审、谁签字、谁负责。

(2)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于7月11日—15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的随迁子女及家长所持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人员在审核时填写“2016年太原市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初审汇总表”,实行谁初审、谁签字、谁负责。

(3)2016年全区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下午18:00。

2.入学办法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学区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容量原则上控制在45人之内,最多不得超过50人。

(2)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实际居住地(产权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按学生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的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3)“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根据信息登记时家长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到相应学校报名。各学校要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办法安排入学。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各学校分类梳理、依次解决,同一类情况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方法。各学校制定具体入学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报名。各定点学校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对超出计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资格审查

(1)各学校成立“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2)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监察、督查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学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3)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体制,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4.发放通知

各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5.注册学籍

各学校完成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各学校要以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控制热点学校的学生非正常流入。

6.随班就读

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特教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在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可到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在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7.均衡编班

2016年8月26日上午为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

教育局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要组建“小学入学仲裁议事机构”,对本地区小学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公开制度

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小学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3.严守工作底线

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的学生入学、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以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的依据、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实验班等。

4.做好咨询接待

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应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良的接待和咨询服务。

5.加大监督检查

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教育局要组织成立由纪检牵头,抽调监察、督导、基教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招生期间对各学校适龄儿童入学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小学入学责任倒查和评估测评机制。

6.强化执纪问责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学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七、深化专项治理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钱学交易问题是省委确定的教育领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2.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

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

附件:2016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016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1.2016年4月出台《2016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通告》。

2.2016年4月20日—30日,组织进行全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

3.2016年5月下旬,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简章等。

4.2016年6月出台杏花岭区《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

5.2016年7月5日前,各学校公示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工作程序等。

6.2016年7月5日—1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报名。

7.2016年7月11日—15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入学报名。

8.2016年7月16日—31日,区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小学入学资格审查;市、区教育局组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9.2016年8月5日,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10.2016年8月26日上午,组织进行小学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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