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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南小学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编辑:sx_songjm

2017-05-24

济南市中区2017年要上学的娃儿看过来,本区户籍适龄入学儿童5月20日-25日信息登记,2017年济南小学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登记与现场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流程可查看下文:

2017年济南小学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5月27日-29日,学校对基本信息进行现场审核、原件采样。家长也可直接到校进行信息登记,同时进行材料审核。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月31日-6月3日在登记点领取预约号,按照预约时间到登记点登记信息,7月10日前接收入学通知。

5月20日起,市民子女登记入学信息

家长可网络登记,也可直接到校

17日,市中区教育局发布2016年中小学入学及学籍管理工作须知,市中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须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学区内常住户口、长有房产、长期实际居住;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具体的报名入学流程为:5月20日-25日,家长登录市中区教育局官方网站首页进行信息登记;5月27日-29日,学校对基本信息进行现场审核、原件采样。如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网络登记的适龄儿童可由监护人带领,于5月27日-29日携带材料到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同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采样。

现场审核时,监护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5月30日-6月19日,材料审核材料不足的,到相关部门补齐材料;符合学区内入学条件,学校于6月20日-24日发放入学通知书;不符合学区内入学条件,6月20日-24日,教育局协调安置入学。

据市中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届时各小学会在校门口和学区范围内小区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告知招生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等相关要求。

5月17日,市中区教育局也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小学学区公示图,共58所小学。家长也可通过校门口张贴的学区公示图了解或者登陆学校校园网站公告栏查询。

外来娃5月31日起领取预约号

6月4日起到登记点登记信息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市中区教育局也做了说明,今年依然采取量化赋分的政策。

目前市中辖区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15所,其中初中5所,小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分别为:济南舜耕中学、济南育才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济南普利初级中学、济南育贤中学、济南七贤中学、济南育文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济南十六里河中学、济南市馆驿街小学、济南市永长街回民小学、济南市育明小学、济南市育贤第四小学、济南市玉函小学、济南市白马山小学、济南市东河村小学、济南市西河村小学。

外来娃入学须提供户籍证明、在济南务工的证明、在济居(租)住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信(可在适龄儿童入学后提交)、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或者补种证明。

其中,1、2、3项目中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应是入学子女法定监护人双方材料,且各证件要求期限满一年。

为方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市中区统一设立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选择距住所较近的一处登记点进行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点共12个,分别为:育才中学、普利初级中学、七贤中学、十六里河中学、馆驿街小学、育明小学、育贤第四小学、玉函小学、西河村小学、党家学区教育办公室、七贤学区教育办公室、市中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

5月31日-6月3日,家长在登记点领取预约号,按照预约时间到登记点登记信息(外来务工服务中心6月6日-13日,其他登记点6月4日-7日),现场确认登记信息并签字;6月23日-24日,网上查询赋分情况,或到登记点领取赋分通知单。7月10日前接收入学通知,不符合条件的接收回原籍入学通知。

市中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家长可以根据登记点电话了解登记点所处具体位置,只选择其中一处报名方便的登记点进行登记即可,多处重复登记无效。

期房业主如果未实际居住

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为保障应建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市中区教育局规定,监护人可以在适龄儿童需要入学当年的招生期间,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登记。

6月中上旬,由基础教育科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协调安置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有学上。报名材料包括:市中区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建配套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学须具备的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实际入住。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房产证(还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与开发商签订的正规购房合同及发票)。户籍须与学区内实住房产相一致。

据了解,新建学校原则上仅在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如业主子女前期已在其他学校就读,后期实际入住该小区,学区内新建学校当年有相对应的年级,且该年级班额未满,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于当年的6月下旬至7月上旬直接到学校联系转学事宜,经学校核查、教育局批准后,可转入相应年级。

如学校班额已满,则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监护人可联系其它相对就近学校办理转学。且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

期房业主因还未实际居住,其子女不属于新建小区配建学校招生范畴。因此,未能在当年招生报名前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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