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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青白江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chenjp

2016-04-25

2015年成都青白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青白江区家长们关注的,从青白江区教育局获悉,2015成都青白江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5年青白江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人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及《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发〔2011〕4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5〕16号)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相关规定另行下发。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区教育局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社会解读和宣传青白江区小学入学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工作启动前,各学校应将本校登记范围、登记对象、咨询电话、新生入学班数以及学校办学条件等向社会公布;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所属划片范围入学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青白江区户籍儿童,以2015年6月12日前在我区注册登记的户籍证明为依据。

三、日程安排

3月30日前,区教育局在青白江教育信息网、青白江政务网、青白江教育微博等平台对外公布政策。

6月1—5日,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

6月8—12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学校进行登记。

6月18日,各学校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6月19日前,区教育局审核各登记点登记名单,并完成招生划片工作。

6月24日,各学校公布入学名单,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28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四、招生登记安排

(一)城区小学

实验小学:户籍在华金大道以北,新河路以东,菁华路以西的大弯街道管辖范围的适龄儿童。

大弯小学:户籍在华金大道以南,青江北路至青江南路以东,华金大道以北菁华路以东的大弯街道管辖范围的适龄儿童。

外国语小学:户籍在华金大道以北,新河路以西大弯街道和红阳街道管辖范围的适龄儿童。

华严小学:户籍在华金大道以南,青江北路至青江南路以西红阳街道管辖范围的适龄儿童。

大同小学:户籍在大同镇管辖范围的适龄儿童。

北大附中成都为明学校在全国范围内招生。

(二)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按乡镇划片进行登记,其中祥福镇小学一年级学生,按照原日新镇和祥福镇的管辖村划到日新小学和祥福小学登记。城厢镇五泉村、玉龙村、白贯村、十五里村、联兴村、万柳村、碧峰社区、十八弯村的适龄儿童到玉虹小学登记,除玉虹小学登记范围的城厢镇户口的适龄儿童到城厢学校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规划入学学位。各学校要积极主动衔接服务范围内乡镇(街道)和幼儿园,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做好本校2015年一年级班级数和班额的预设工作。

(二)严格规范入学行为。各小学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

(三)重点关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服务范围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确保应进全进。为保障我区残疾儿童接受专业的特殊教育,各学校可向本服务区域内的三类残疾儿童介绍我区特殊教育学校,但不得拒绝接收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借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审核并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或免于入学,并将缓(免)学证明交应就读学校。

(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教发〔2014〕2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控制好班额。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教〔2011〕152号)精神,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六)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区招生政策,制定和完善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和安全维稳工作预案。各学校不得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不得拒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七)招生违规违纪查处。成立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教育科、成职幼教科、督导室、区招办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教师违规招生的行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处分。举报电话:68936507。

特此通知。

附件:主城区一年级新生按户籍招生登记划片范围图

青白江区教育局公布的2015成都青白江区小学入学政策,对2015年成都青白江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四川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5年成都青白江区小学划片政策、2015年成都青白江区小学排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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