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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公布

编辑:sx_yanhua

2016-07-20

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现将2016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公布如下。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1、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2、小学入学采取网上信息采集、以网上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进行入学安排。

3、各片区在安排好城市正居户籍学生的基础上,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规模妥善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4、严格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严格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行为。

二、入学办法:

(一)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的网上信息采集和注册是我区小学生入学的首要条件。凡不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被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不安排在我区就学。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取消其当年入学资格。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条件:

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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