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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区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入学年龄仍为6周岁

编辑:sx_songjm

2017-04-24

滁州南谯区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已向社会公布了,根据前期摸底,该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所以今年该区城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条件无法放宽,仍须满足6周岁这一必要条件。

摸底没有空余学位

小学入学年龄要求仍为6周岁

滁州网记者从南谯区教体局基教科了解到,该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仍执行“按学区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报名条件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当日出生)且已完成学前三年教育的适龄儿童;已完成小学六年学业的适龄少年。属特殊入学情况,需经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对于家长提出的关于“安徽省已提出今年起可放宽新生入学年龄要求”的疑惑,南谯区教体局基教科负责人作出了这样的解释:今年3月24日,安徽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下发。通知中确实提到了放宽入学年龄这一项,但通知也明确说,放宽年龄限制的前提条件是学校有空余学位,同时还要求各地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前段时间,南谯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内的幼儿进行了摸底登记,数据显示现有学位只能满足适龄儿童的上学需求。因此,今年南谯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没有条件放宽年龄。

学区划分没新变化

四类适龄儿童入学有具体要求

学区方面没有新变化。家长可登录滁州南谯教育体育网基础教育栏查询。预计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会向社会公布。

四类适龄儿童可获入学资格。

南谯区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报名时监护人需提供实际居住地的有效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附水费、电费或气费等缴费凭证。证明住房已经交付的缴费凭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若不能提供居住地有效证件,则视为无房户,纳入统筹安排范围;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拆迁协议、合同等),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证明安置房已经交付的缴费凭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非南谯区城区户籍的学生入学。要根据城区户籍学生资源占有情况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状况,统筹安排入学:有住房的,在城区户籍且有住房的学生尚未满员的情况下,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相反,可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至尚有容纳能力的学校入学;没有住房的流动人口子女(或租房户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家庭户口本(含子女户籍信息)、居住证、租房协议以及就业证明等,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自主到居住地周边学校联系报名入学。家长在联系学校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核实其有效证件后,给予统筹解决。

驻军或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其父母可持军官证和部队证明到市双拥办审核登记,南谯区教育体育局会按照双拥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招商引资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的公司级管理人员子女,经市招商局核实确认,通过市教育体育局审核交办,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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