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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京江宁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方案公布

编辑:sx_songjm

2017-04-14

招生入学政策牵涉千家万户的利益,历来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南京江宁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制定2017南京江宁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方案

(一)公办学校

1.总体要求

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我区招生方案,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通过科学划定施教区、统筹校长、教师流动和名校兼并托管、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严格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不断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成果,确保2017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符合省市有关规定。

2. 初中特长生

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初级中学应根据下达计划招收体艺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工作。

3.政策照顾对象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

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安排学校就读。

以上照顾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地址:江宁区天印大道669号111室,电话:51196334、52280014),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特殊儿童少年

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积极稳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民办学校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民办小学和初中均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7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2:8。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学校

南京外国语学校

2017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小升初招生办法总体保持稳定,招生范围包括江宁区,对象是具有江宁区常住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017南京江宁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方案

【小学】

2017南京江宁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公布

南京江宁区2017年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公布

【小升初】

2017年南京江宁区小升初招生入学办法公布

2017年南京江宁区小升初划片范围(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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