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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兴宁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编辑:sx_zhangby

2016-04-06

近年来,关于小学生择校的话题已经日见发热。为什么会出现择校现象呢?是因为重点小学的名额有限 。精品学习网小学频道为大家准备了2016年南宁兴宁区小学招生政策的介绍,请大家认真阅读。

2016年南宁兴宁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2016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新生的年龄要求,也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秋季学期小学招收的学生是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招生对象为三类适龄儿童:

第一类招生对象

有南宁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如果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办有子弟学校的适龄儿童,由该子弟学校招收入学。这部分适龄儿童可不可以不读子弟学校呢?《通知》规定,如果家庭住址与单位办的学校距离超过三站公共汽车以上(不含三站)路程的,要求到居住地服务学校就近入学的,可以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单位出具意见、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审核,核准后,可分配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小学就读。另外,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

第二类招生对象

符合引进人才的子女

是指符合广西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取得广西的《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这部分适龄儿童也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第三类招生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父母在南宁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政府安排就读小学的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一是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二是父母双方在南宁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三是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四是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2016年南宁兴宁区小学招生政策,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更多小学校园最新动态我们将会及时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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