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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茂名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安排政策家长问答

编辑:sx_songjm

2017-05-24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每年5月至6月是我市社会各界、广大家长非常关注的茂名市区初中、小学“入学报名月”。为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2017年茂名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安排政策及有关要求,现将将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汇编如下:

2017年茂名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安排政策家长问答

一、我小孩离9月差一两天不满六周岁,能照顾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今年教育部发文要求: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由各省确定,但广东省教育厅明确今年小学入学规定“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所以,今年入学的一年级小孩仍需要在8月31日前满六周岁,差一两天不满六周岁的也不能入读。因为在学籍管理方面,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凡不足6周岁的均无法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获得学籍。另外在当前市区“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如果允许未满六岁孩子入学,是对现有教育资源的占用,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不公平。现在专家也不提倡年龄过低入学,这样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

二、我小孩已经在乡下读过一年级,能否到市区学校重新读一年级?

答:不能重新读一年级,学籍管理方面,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已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获得学籍。如果符合市区学校入读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被学校接收后,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

三、将小孩的户口从农村或外地迁来多久才可以报读市区公办学校?

答: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都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mmjcjy.com)如实填写《茂名市区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设定密码(请本人记住密码),确认无误后打印该表并在指定的时间到区域学校报名审核,市公安、房产部门核实资料后,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因此只要你能在小学、初中招生网上报名登记截止日之前,将你小孩的户口迁到市区均可以正常报读市直属公办学校。

四、在公办学校读了六年的农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初中是否还可以留在市区公办学校?

答:在市直公办小学连续就读3年以上的非市区户籍的毕业生,可申请统筹到市二中或市启源中学就读初一(在原来就读学校审核资料,填写申请表)。

五、看到去年的《入学通告》里面讲到“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统筹安排”,我的房产在“星翠苑”,是不是可以安排在新世纪学校读书?

答:如果小孩的户口是在市区但不在“星翠苑”,是属于入学安排对象第二批的范围,电脑派位按第二批安排在新世纪学校读书。如果户口不在市区的,也不是“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的,则不是我们安排的入学对象。

六、我和父亲及我弟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我的占30%,我们一家三口也住在这套房里,我的小孩能否在这房产的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答:按你所述,房产证是入学对象和父母、祖(外)父辈共有三代一起居住的,如果小孩户籍也在该房产处,就不算挂户,可以按第一批、第二批程序进行电脑派位。如果小孩的户口属于茂南区农村户籍、高州户籍等本地级市户籍的,不属于茂名市区公办学校安排入读的对象,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

七、我在市区学校旁边买了商品房,是不是就可以入读旁边的学校?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买了这里的房子就可以获得附近学校的学位,是不是这样的?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户籍为茂名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是我局安排入学的对象,安排学校是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

如果市民只是购买了正在开发的预售商品房,在该楼盘未交付用户装修使用前,该房产住所不能作为入学对象的实际居住地。购买毛坯房业主的子女只能按原户籍和房产安排相应的学校就读。当该楼房交付使用办好房产证且业主子女户籍迁移到该房产所处地址后,可以安排入学;附近相应学校如果有学位,可以申请转学就读。

由于目前市区学位仍然不宽裕,只能满足市区户籍人口的入学需求,暂无留出更多学位安排非户籍人口入学。如果只是在市区购房,户籍不是茂名市区的,则不属我局安排入学的对象。

八、为什么外省外市的学生可以入读市区公办学校,高州、茂南等地区的学生却不能在市区读书?

答:《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以及《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因此,你小孩的户口属于茂南区农村户籍、高州户籍等本地级市户籍的,不属于茂名市区公办学校安排入读的对象,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茂府〔2016〕51号)第二章第四条“(三)在茂名市市区(含茂南区、电白区的市区,下同)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如果在市区工作了两年多并在市区租房,你和你小孩可以在市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登记成功后即可安排你的小孩到市区公办学校入学。

九、在市区有公司或者商铺并且按要求纳税的商户的小孩,户口在郊区或高州等县区的,可以入读茂名市区公办学校吗?

答:小学、初中安排入学的对象:一是符合市区服务范围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二是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果是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提供优惠政策材料及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目前为止还没有优惠政策是针对郊区户籍商户的子女。《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所以,小孩的户籍不在市区不是我们安排的入学对象。

十、如果不想将农村户口迁到茂名市区这里来,在这里买了房,能否交高价费入读市区公办学校呢?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学校就近入学。”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安排入读市区公办学校,不符合条件不属我局安排入学的对象,不存在交所谓高价费入读市区公办学校的说法。我要特别提醒家长朋友们,入学安排政策要求所有公办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安排,家长千万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帮助解决您的子女入学问题,以免上当受骗。近两年就有不少家长上当被骗,当然骗人的不法分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16年市区梁某以能办理小孩到市区学校读书为由先后收取多个家长的钱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2017年2月16日《茂名日报》B1版刊登)。在这里,我们也郑重承诺,严格执行入学安排政策,坚决抵制入学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等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怎样报名入读市区公办学校的小学、初中?

答:与往年一样,今年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主要有三个步骤:

首先是信息登记。小学网上信息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6月9日;初中网上信息登记时间为 5月6日至5月25日。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登记相关信息。

其次是报名审核。网上信息登记后,请家长按时持相关资料到区域学校审核,确认报名并取报名回执。小学报名审核时间为 6月9日至12日;初中报名审核时间为5月25日至27日。

最后是电脑派位。我局对学校上报的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对符合要求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张榜公布,同时在报名时的网站公布。小学派位结果公布时间为8月12日,初中派位结果公布时间为8月19日。

十二、报名入读茂名市区公办学校什么情况需要提供无房证明?

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安排报名资格审核时,是要求学生家长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租赁证等原件进行验证的。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有人伪造房产证复印件,骗取属地小学、初中入学资格。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只要具有市区户籍或含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需要说明住房情况时候,需要提供无房证明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报名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房产局认可的无房证明的两种情况:

一是入学对象父母在市区租房居住的;二是入学对象父母与祖(外)父辈三代一起居住的。这样是为了防止入学对象父母实际在自己的房产证地址上居住(有房产),而故意到其本人意愿的区域学校租房报名入学。另一种情况也是为了防止入学对象父母实际在自己的房产证地址上居住(有房产),而到其本人意愿的另一区域学校(祖父辈的房产证的区域)报名入学。

2.关于购买有房产,但房产证的原件抵押在银行的情况说明:

(1)资料审核时学生家长可以提供银行的房产抵押合同原件和房产证的复印件。

(2)资格审核时学生家长也可以提供房产局认可的房产证复印件(即在复印件上盖房产局“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或提供房产局认可的无房证明。

(3)资格审核时学生家长也可以提供房产局认可的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只有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挂户(户口挂在亲朋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的情况说明:

此类入学对象按第三批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审核时只需提供入学对象的户口簿和《茂名市区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不需要提供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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