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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圳大鹏新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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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第一类型基础分为110分,条件是大鹏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基础分为105分,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所在学区户籍,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基础分为100分,条件是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型基础分为95分,条件是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

第五类型基础分为90分,条件是大鹏新区非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六类型基础分为85分,条件是大鹏新区非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非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七类型基础分为80分,条件是大鹏新区以外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八类型基础分为75分,条件是大鹏新区以外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非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九类型基础分为70分,条件是非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学区内小学学籍;

第十类型基础分为65分,条件是非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非学区内小学学籍。

2.加分

加分标准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日。独生子女加2分。政策内生育二孩加1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工伤险时间或工商执照显示已营业的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己缴纳或已营业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累计填写的一方。社保中工伤险累计时间,或营业执照中该企业设立时间到2016年4月1日为止的时间,少于12个月的(含12个月)不加分,多于12个月的,总月数再减去12个月。独生子女加2分。政策内生育二孩加1分。

3.说明

(1)是否是独生子女分深户和非深户两种情况提供不同证件。非深户适龄儿童如是独生子女的,通过市卫计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深户适龄儿童应提供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教育主管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八、关于免费和就读资格审核

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和网上填报的信息统一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并有核定学区积分后方可参加学位排队录取。审核不合格、无核定学区积分的,家长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核定的不合格的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对职能部门审核为以下原因确认为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其复核申请:

1.居住证终止功能,或查无此人。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错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3.租赁凭证、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准确,或租房地址不准确,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准确,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

4.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

5.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或未年审,或经营者不相符。

九、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段内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没有预报名或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不受理学位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3.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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