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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布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

编辑:sx_songjm

2017-09-10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研究制定福建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福建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

根据智慧校园建设内容,学校有光纤接入互联网或教育城域网,班均出口带宽达到10M以上;校园网应满足“智慧校园”管理、安全和教学等功能要求,网络服务在办公区域和教学区域全覆盖,千兆以上带宽到楼宇,千兆带宽到桌面。无线网络能支持移动学习、移动办公等应用。所有班级教室和功能教室均安装有多媒体教学设备,智慧教室数不少于学校所有教学班级数的1/3,拥有支持移动学习和交流的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师机比达到1:1,生机比不小于5:1,有条件的学校建设特色功能实验室等特色教学环境。

智慧校园评价评价项目共分基础环境设施、应用服务、数字资源、应用成效、队伍管理五个部分。评价指标共六大类23小项,评价总分值200分,三星达标分值140分,四星达标分值160分,五星达标分值180分。

据了解,智慧校园建设,是指在中小学校园内,按照科学的校园发展理念,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慧应用为支撑,在泛在信息全面感知和互联的基础上,全面整合校内外的资源,实现人、物、校区功能系统之间无缝连接与协同联动的智能自感知、自适应、自优化,从而智能识别师生群体的学习、工作情景和个体的特征,将学校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有机衔接起来,为师生建立智能开放的教育教学环境,改变师生与学校资源、环境的交互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师生全面发展。

推进机制

1.标准引领,统筹推进。以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核心,以标准为引领,统筹推进全省智慧校园建设。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重点项目来抓,要在政策、经费、机制、人员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完成智慧校园建设目标。

2.纳入评估,督导落实。将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情况作为智慧城市、智慧教育建设与应用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局目标考核指标,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3.培育典型,辐射带动。开展全省"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试点工作,选择若干所学校开展试点工作,通过3年的试点,及时总结提炼试点成果,经评估验收合格后授予"福建省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称号,形成一批智慧校园管理应用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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