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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九龙坡区实验一小招生简章公布

编辑:sx_songjm

2017-04-20

日前,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布了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即“六年一户”和“提前一年”,下面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九龙坡区实验一小招生简章

2017年九龙坡区实验一小招生简章

根据该规定,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九龙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

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教委原则上对已经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不作大的调整。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列手续外,还需出示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户籍在九龙坡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因户口迁入晚、未进行网络报名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本校具体招生简章,已张贴在校门口,欢迎广大家长前来查看!)

附:

《区实验一小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4月17日~4月23日:

户籍地学生家长在网上提交入学申请。

4月18日~4月25日:

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其中4月24、25日户籍地学生家长

到学校提交入学相关材料纸质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核。)

4月26日:

户籍地学生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6月20日

家长凭户口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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