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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宝鸡市渭滨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6-08-03

从渭滨区教育局了解到,宝鸡市渭滨区2016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公告及学区划分方案出炉 。具体内容请参阅宝鸡市渭滨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的介绍,请大家认真阅读。

2016年宝鸡市渭滨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一、招生对象

1.户籍在渭滨区的适龄儿童和渭滨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

2.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学生为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2016年8月8日至8月17日

三、招生办法

(一)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1.证明材料:

户口本、房产证原件(特殊情况的根据学校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招生地点:

(1)经二路地区小学招生由学校会同所在区域办事处,在区教育体育局指导下报名和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经二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在新民路小学设点招生,8月8日、9日办理经二路小学、新民路小学学区内户籍与实际住房一致的适龄儿童,8月10日、11日办理户籍住房不一致等情况的适龄儿童。

●金陵街道办事处辖区:在金陵小学分校(原铁三小)设点,8月8日、9日办理金陵小学学区内户籍与实际住房一致的适龄儿童,8月10日、11日办理户籍、住房不一致等情况的适龄儿童。

(2)区内其它地区的小学招生工作,由学校会同镇、街教育组于8月8日、9日在学校内审核报名和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入学:

各小学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于学区内不具备自主生活和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要积极引导到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民路小学启智班及专业康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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