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陕西小学资讯

西安高陵区小学学区划分(2016年最新政策)

编辑:sx_liax

2016-04-30

西安高陵区公办学校招生坚持执行“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则……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看看西安高陵区小学学区划分

西安高陵区小学学区划分(2016年最新政策)

(一)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

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由教育局具体落实。教育局根据人口分布情况,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学校规模、走读半径等因素,依街道、路段、入住门牌号、村落村组等因素实施“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为每一所初中核定对口小学,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即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及时适当调整学区服务范围,以服务发展需要、服务民生需要为基本工作要求,学区划分方案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

各校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择校”现象的治理工作,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划分学区要按照班额部颁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把控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

(二)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1.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1)西安高陵区县户籍新生入学要求: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我县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县户籍,需回我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薄、《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2)非本县户籍新生入学:凡符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直属小学和初中由教育局直接派位。若直属小学学位已满,教育局直接派位到中心校,再由中心校根据各小学学位情况进行派位。凡不符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15]27号)文件规定要求,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高陵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四证”齐全,学校可直接安排就学,若学位不足,直属小学和初中由教育局协调派位,其余各小学由所在中心校协调派位。

3.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要切实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住宅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切实保障孤儿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四是重视留守儿童、少年就学,确保其按时入学。

4.开发区、新建小区落户业主子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中心校协调安排学位,要切实杜绝因配合协调不力或处置解决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5.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

(三)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宏观把握计划落实和正向流动,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收费政策。公办学校接收所有新生均享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通过我们为大家提供的西安高陵区小学学区划分能切实的帮助大家掌握最新的资讯,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新闻,请及时关注精品学习网小学频道!

相关推荐:

2016西安高陵区小学学区划分(划片)政策调整  

2016西安高陵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一览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