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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安未央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liax

2016-04-15

2016年西安未央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未央区家长们关注的,从未央区教育局获悉,2016西安未央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未央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2016西安未央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区2016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意见》(市教发〔2016〕27号)要求,在进一步总结我区2015年义务段入学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我区2016年义务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确保义务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在依法治教的轨道上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按划分的学区入学,初中采取“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能择校”的入学方式。确保本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在相对就近的小学、初中有对应的义务教育学位;确保各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的学位数与片区内义务教育生源人数基本对应。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便民利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实际,实行行政村、社区、路段相结合的办法对中小学学区划分进行调整和完善,努力使我区义务段入学的学区划分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学区划分结果于5月下旬在未央教育网办事指南栏目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1.教育局于6月5日前将印制的《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各学校招生计划发放到各学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在7月4日以前持相关证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所有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接收新生结果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经审批后,各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为新生建立学籍,并按照规范要求统一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3.我区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坚持“明确学区、学校登记、按时公示、不留盲点、通知到位”的原则。同时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着力安排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时就学;二是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对现役军人子女,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住宅地都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四是切实保障孤儿入学,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五是关注留守儿童、少年就学,确保他们按时入学,及时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4.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合理编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所有小学、初中接收新生均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5. 各公办学校于5月22日将招生时间、办法、步骤、负责人、咨询电话等招生情况公示于本校门口,使家长明确各学校的招生情况,确保2016年义务段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6.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免除学杂费等政策,区教育局将把“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

7. 区教育局对招生工作实行监督举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并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撤职等处分;对有严重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事业单位办学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未央区教育局公布的2016西安未央区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西安未央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西安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西安未央区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西安未央区小学排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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