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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增设正高级

编辑:sx_zhangby

2016-09-25

9月19日上午,衡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大会,对全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衡阳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具体内容请查看下文。

衡阳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增设正高级

会议明确了这次改革实施的范围:衡阳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及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均列入改革范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本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会议同时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将原中学和小学(幼儿园)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相对应。除新设的正高级职称(职务)外,新的职称(职务)系列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系列都有直接对应关系。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明确规定按照“注重师德表现、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改进、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将教书育人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三是创新评审机制。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实施。正高级教师职称由省里组织评审;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耒阳市除外,待条件成熟下放到县里评审)职称由市里组织评审;二、三级教师职称由县(市)区组织评审。职称评审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评审。全面推行评审公示制度,对岗位空缺情况、申报情况、考核推荐结果、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四是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会议透露,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突破和亮点,也是一项大的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拓展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全省今年中小学正高名额为146名,我市今年中小学正高名额将以省里下达的为准。

会议明确,凡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建立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机制,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今年,我市将在衡山县和珠晖区进行试点,逐步全面铺开。

此次改革涉及衡阳5万多名中小学教师。会议强调,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统一制度、分类管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三个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人员过渡、职称评审、制度衔接、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等重点难点问题。

会议还明确了衡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体安排。9月底前,各县(市)区改革实施方案报市里审批;10月底前,完成现有在岗人员职称过渡申报、审批及归档工作;12月底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新体系下的首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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