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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马鞍山公办初中招生政策公布

编辑:sx_zhangby

2016-05-18

2016年马鞍山小升初已经拉开帷幕,马鞍山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马鞍山小升初招生政策。精品学习网小升初频道为大家准备了2016年马鞍山公办初中招生政策,供大家参考!

2016年马鞍山公办初中招生政策公布

(一)公办初中招生

1.科学合理划定学区。6月上旬前,市区公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定监护人及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住房等情况,测算生源分布,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并分区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

市教育局将根据办学条件严格核定各公办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控制超班额办学,严格禁止超办学规模招收择校生。

2.学生资料审核与收集。

(1)马鞍山户籍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审验户口簿与房屋产权证原件,并收齐复印件集中上交区教育局。按学区就近入学须符合“两个统一”的政策要求。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或者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产证明。

(2)拆迁户子女。在拆迁安置期内由毕业学校审验拆迁证明、户口本和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凡未在马鞍山购置房产的拆迁户子女,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产证明。相关材料由毕业学校审核后,收齐复印件后集中上交区教育局。拆迁证明需区以上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式证明,真实反映拆迁房屋的位置、拆迁时间以及安置办法。已经拆迁安置的不享受拆迁户子女就学政策。

(3)流动人口子女。严格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意见》(皖政办〔2013〕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教基〔2013〕6号)精神,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障碍。

流动人口子女在马鞍山小学毕业后,需继续在马鞍山就读初中的,由毕业学校审验流动人口居住证、原籍户口本,凡在马鞍山市区范围内未购房的,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证明。毕业学校应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并收齐复印件后集中上交区教育局。

流动人口在外地小学毕业,因法定监护人到马鞍山就业等原因须到马鞍山就读初中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流动人口居住证、原籍户口本、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到市教育局登记,凡在马鞍山市区范围内未购房的,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产证明。学生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5日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监护人不在马鞍山工作居住的流动人口子女,原则上不能在马鞍山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的材料。

3.公办学校派位。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和“两个统一”的原则,统一审核,统筹安排,将适龄儿童、少年派位到相应的公办初中学校。

6月27-7月5日,符合“两个统一”正常入学条件、选择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到各公办初中报名注册,马鞍山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班、市一中住宿班、十二中足球特长生完成招生。7月6日,各公办学校将学生注册数据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8月10日前,市教育局审定各公办、民办初中新生报到注册名单,并将拆迁户、流动人口子女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统筹分配到各公办初中学校,各学校按分配名单组织学生第二次报名注册。

希望我们准备的2016年马鞍山公办初中招生政策能让大家对小升初相关信息多一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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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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