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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小升初招生政策有变化:7大要点及报名办法

编辑:sx_chenjp

2016-05-07

2016年小升初已经渐渐拉开帷幕,下面精品学习网小升初频道为大家准备了2016年温州小升初招生政策有变化,供大家参考!

要点一:报名对象有微调

①鹿城城区:五马街道、大南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滨江街道、南郊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等9个街道,须于2016年6月5日前登记。

②城区内部队现役军人:提供现役军官证、部队政治部证明;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提供所在国(地)居留证和市侨台办证明;办有人才居住证:提供人才居住证、工作单位批准其调入部门证明;温商回归人员:市经信委出具证明;

③非城区户籍,在城区就读且父母有城区房产权;

④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仰义街道、七都街道、藤桥镇(新增)、山福镇(新增)户籍,且父母有城区房产权,统一调配入学。

⑤非城区户籍新居民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已取得居(暂)住证并居住1年(含)以上;工商执照或签订1年(含)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含)以上;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要点二: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现役军人和引进人才子女)

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三所学校辖区内:

①新购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起始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3年8月31日);

②不足三年的,要提交三年的说明报告及证明材料(二中交一年)。证明材料如: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

上述三所学校和温州市实验小学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从2015年4月起,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施)

要点三: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

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入学。

要点四: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

①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②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学;③外迁且没有其他房屋产权的,2017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

要点五:华侨子女

在国内监护人所在地就读初中的,视同就读地居民子女办理就读手续。

①出国前是鹿城城区户籍;

②第一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监护人:叔、伯、姑、舅、姨;第三监护人:其他

要点五:房产证在抵押

①抵押单位派人持证、送审;②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③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

要点六:类别特色学校

①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提前招生;

②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鹿城区户籍或在鹿城区(市局直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③温州二外:继续招生6个班级。

上述民办学校和特色学校的具体招生办法见各校招生简章。

要点七: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①专门安排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招收;

②延续去年积分制,按照“积分高者优先”原则分配。

报名方法:

为更好地服务家长和孩子,今年小升初报名时间有延长,市教育局提醒:

(一)凡报名对象属鹿城城区户籍且在鹿城城区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拥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5月10日-15日在 “温州市小升初招生系统”上报名。

(二)小学不在鹿城城区就读、户籍在鹿城城区(含原双屿镇、仰义街道、七都街道、藤桥镇、山福镇部分),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册、产权证、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二张,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13日。

(三)小学在鹿城城区就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温州市小升初招生系统”上报名。报名时,家长要认真登记暂(居)住证、社会保险和学生及父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根据《市局直属和部分鹿城区属初中新居民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温教直〔2015〕33号)填写积分情况。报名后,家长要将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送就读小学审核并在“温州市小升初材料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小学不在鹿城城区就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持上述材料,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二张,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13日。

注:如有疑问,请首先向就读小学咨询,报名失败(不会使用软件)可在就读小学直接报名。

咨询电话:88639616

技术支持电话:88286875(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以上即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温州小升初招生政策有变化,大家还满意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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