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升初 > 小升初政策

2012年海淀区小升初寄宿公办校和民办校招收办法

编辑:zhangf

2012-06-12

【编者按】为了做好2012年寄宿制公办学校(班)和民办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的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12年海淀区小升初寄宿公办校和民办校招收办法

为了做好2012年寄宿制公办学校(班)和民办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的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寄宿制公办学校(班)和民办学校的初中招生计划,必须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批。

寄宿制公办学校(班)必须在不影响接收本区域内统一分配学生的前提下,确定招收寄宿生的计划。

寄宿制公办学校(班)和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批准的计划招生,并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二、寄宿制公办学校(班)和民办学校招生,必须在区教委、区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

三、寄宿制公办学校(班)招收寄宿生和民办学校招生应以五、六年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主要录取依据。

四、为了减轻优秀学生就读民办学校的经济负担,学校可以确定一定比例,对优秀学生减少收费或给予“奖”、“助”学金。

五、申请进入寄宿制学校(班)寄宿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2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


编辑推荐:

精品学习网小 学频道

精品学习网作 文频道

精品学习网小升处频道

标签:小升初政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