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二南开中学2014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评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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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天津第二南开中学2014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评优工作方案

[日期:2014-03-24]来源: 作者:德育处[字体: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项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孙茁

副组长:邓津生

成员:简冬生、赵萍、欧海军、各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家委会代表及部分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

二、评选范围: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积极要求进步,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主动为集体服务,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和新事物,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在校内外文化、科技、艺术等各类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本学年没有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于思考,善于应用,学有所长;各科学习成绩优良(以本学年第一学期末综合评价成绩为准);能积极帮助同学共同提高。

3、坚持锻炼身体,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社会适应能力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同层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集体荣誉感强,有大局意识。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3、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三好”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委会在班级中能起到核心作用,所在班班风正,凝聚力强,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有正确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班风。

3、班集体在各方面进步明显,成绩显著;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全班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四、评选比例

1、中小学校级“三好”学生、“优干”评选条件参照区级评选条件,评选比例按照上级布置的名额。

2、本年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必须在连续两年(包括本年度)的校级“三好”学生、中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起始年级学生必须审核入学前评优证书),其人数一律按照教育局给各学校分配的名额数进行评选。

3、本年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三年(包括本年度)的校级或连续两年(包括本年度)的区级“三好”学生、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典型代表,其人数一律按照教育局给各学校分配的名额数进行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禁由学校领导、教师指定,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投票方式由学生盲目评选,必须严格按照如下工作程序进行:

1、由德育处制定评选方案,经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方案挂在校园网上。

2、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生认真学习教育局审核通过的评选方案,并要求教师、学生掌握评选条件;

3、具体评选程序

①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学习评选条件;

②班主任组织学生依据“操行评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体育达标良好等级以上”的条件进行第一轮投票(写同等名额人数)。选出候选人名单,人数应多出班级名额的三分之一。

③立刻举行第二轮投票,在候选人范围内进行选举(写同等名额人数),超出范围的人选不进行统计。

④投票结果在班内当场唱票。(设置学生监票人2人,唱票人1人,写票人1人)如果最终出现票数相同者,再次进行投票。

⑤推荐参评市“三好”的学生在年级组内进行事迹公开汇报,由评选小组对其德、智、体三方面综合评议,等额确定本年级市级“三好”学生正式人选。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参照相关条件进行。评优小组成员构成:分管德育主任、年级组长、部分科任教师、部分年级学生代表(每班一人)组成。

4、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各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正式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名单及意见交学校德育处。

5、候选人名单经德育处审核后,提交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6、将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内张榜公示。

7、公示后,在未有异议的情况下,学校再正式填写评优的各类登记表、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德育科审核;

8、区教育局和市教委审批通过后,学校将评优结果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再次张榜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名单,并结合本校实际举行颁发证书仪式,广泛宣传优秀学生事迹。

9学校在评选过程中吸收学生监督员(由学生会推举)参与,评选完成之后,由学生监督员填写评选工作反馈表,连同材料上报,监督员不少于3人。

(二)、“三好”班集体评选办法

1、依据评选条件,综合上学期班级工作评估成绩确定校级三好班集体,校级三好班集体通过业绩公开展示,经评优小组民主评议确定区级“三好”班集体。

2、市级“三好”班集体在区级“三好”班集体中经评优小组评审后提交校行政审议通过,方可推荐。

3、凡被推荐的市级“三好”班集体均需上报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既要体现班级的具体事迹,又要突出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和特色,上报材料字数掌握在3000字左右。推荐参评市级“三好”班集体的班级要同时采取班集体建设工作经验交流的方式,公开展示(必须使用多媒体),经验交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评选“三好”学生等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符合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高素质人才的有力措施。鉴于工作量大,任务重,又是广大师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1、各年级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年级具体实际,认真策划,明确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2、各班在初评过程中要切实把好质量关,实事求是,要把评选工作与学生在家庭、学校、社会的表现结合起来,与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全面考核,坚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要防止单独按学科分数评选的作法。

3、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方案、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学校公示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学校档案,以备检查。

4、严肃纪律,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严格评选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防止简单草率走过场,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吸收学生监督员参与,评选完成之后,由学生监督员填写评选工作反馈表,连同材料上报,监督员不少于3人。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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