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师大附中育新学校2017小升初入学方案(育新花园等业主子女)

编辑:sx_songjm

2017-05-23

首师大附中育新学校2017年依然是小区配套中学之一,面向育新花园、新康园业主孩子,且含二代和三代。以下是首师大附中育新学校2017小升初入学方案(育新花园等业主子女),供育新花园、新康园业主了解。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1.海淀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含已成功办理跨区回海淀(户口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初中入学手续的学生,必须完成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2.育新花园业主直系子女(含二代和三代);

新康园业主直系子女(二代);

3.能够出示育新花园房产证原件;(多个家庭的共有房产无效)

能够出示新康园房产证原件;(多个家庭的共有房产无效)

4.育新花园业主子女户口需要迁入海淀区育新花园(派出所)一年以上,育新花园派出所并入西三旗派出所后迁入的户口将显示为西三旗派出所。对于育新三代子女:一种是业主的孙子、孙女,要求孩子的父亲(即业主的儿子)户口也在育新花园同一户口本上;另一种是业主的外孙、外孙女,要求孩子的母亲(即业主的女儿)户口也在育新花园同一户口本上。

5.京籍的新康园业主子女户口需要迁入新康园(昌平区回龙观派出所);非京籍的业主子女户口需要和业主户口在一起。

6.育新三代子女需要出示出生证明。

7.2016年1月24日及以后购买的育新、新康小区房产的,2017年初中入学不予解决。

二、招生咨询方式:

本校小六学生:应用青豆校园APP的交互功能进行答疑解惑;

非本校学生:电话82930293(教务处)。

三、工作程序:

1.2017年5月3日起,开始接待应届六年级小区业主电话登记(仅针对未在育新小学就读的学生)。在外区就读的学生,需向就读小学提出回海淀(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初中入学申请,并在5月11-12日到海淀办理相关手续,详情可参见海淀招办网站www.hdks.gov.cn初中入学栏目中的相关通知。

2.2017年5月19日,发布小区配套初中入学招生方案到校园外网www.yuxinschool.com.cn,供家长查询。

3.2017年5月20日-22日,在中学部新康校区传达室收取小区业主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的标准规格详见附件1,请家长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齐全,上交时随复印件一起装入学校事先准备的档案袋中。(先行收取复印件,是为避免家长到校过于集中,耽误大家时间)

4.2017年5月23日-6月1日(工作日),在新康校区分期分批现场验证(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原件)。对于提前递交过复印件的家长,须按校方短信的指定时间到校验原件(每天将限定办理人数,部分存在疑问的证件排定的时间可能相对靠后些);本校小六学生未曾提前上交过复印件的,一律安排在6月1日办理;逾期未办理验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升学资格。

5.2017年6月2日,家长从海淀就读小学领取《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卡片》。

6.2017年6月3-4日,对验证合格的学生进行初录,收取《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卡片》。(部分非本校学生,也可在6月3日下午先验证原件、再收登记卡)

7.2017年6月6日,学校到西三旗学区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8.2017年7月10日下发录取通知。(分班考查、入学报到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北京市、海淀区教委文件精神落实具体任务。

2.在上级未出台政策前,绝不提前开展招生工作。

3.录取学生的依据是本社区业主的直系子女(持有的房产需符合有效期)。没有考试选拔环节,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若业主直系子女总人数超出当年招生计划时,按照取得业主资格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满额为止。

4.对于特殊情况,在符合北京市、海淀区初中入学工作规定情况下,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协调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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