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抢救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案件详情

2016-09-06

抢救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引起一定的热议,本文引用了一起近期发生的判决。

深圳某厂女工脑死亡后家属仍坚持治疗但终告不治,要求认定工伤 因超过法定抢救时限遭人社部门拒绝,双方最后对簿公堂家属败诉

按照现行条例,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脑死亡后如果家属坚持继续治疗呢?

深圳某企业员工家属童先生,就因为妻子继续治疗无法认定为工伤,从而与深圳市人社局打起了官司。我国医学的死亡与法律的死亡定义不相统一,成了深圳市人社局被告上公堂的导火索。最终,童先生一方的诉讼请求被深圳市盐田区法院驳回。

■新快报记者 郑雁虹

厄运降临

员工在车间突然晕倒被紧急送院

次日院方宣布脑死亡家属心不甘

“她下班回来说累,本来已经打算让她做完今年的工作,就回老家照顾三个孩子,谁知道……”坐在新快报记者面前的这位肤色黝黑的微胖中年男子,在几个小时的采访中,谈及妻子的突然离世,几度落泪,不停往自己杯子里盛水,喝完一杯又是一杯,试图以此平复自己悔恨的心情。

童先生,39岁,是深圳一制鞋工厂的员工,他与妻子程女士同在一个工厂上班,两人育有3子女(男童6岁,女童10岁,女童14岁)。童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就在妻子去世前一个月,程女士下班总觉得身体疲乏,哪知道在2015年12月29日,她在公司厂房车间突然倒下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当时突然晕倒、神志不清的程女士被紧急送往深圳龙岗中心医院。新快报记者从深圳龙岗中心医院作出的死亡记录中看到,程女士因病情严重2015年12月29日10时48分转入深圳龙岗中心医院抢救。医生入院诊断为右侧小脑出血破入脑室系统;脑疝形成;脑室积血;脑积水;吸入性肺炎。

据抢救经过记载,程女士在深圳龙岗中心医院入院时,上了呼吸机,急诊行双侧额角锥颅脑穿刺外引流手术,术后程女士意识依旧是深度昏迷,病情不可逆发展,再次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告知病情危重性,随时可能出现死亡。

随后,程女士病情持续危重,神志深昏迷,无自主呼吸,脑干等各种反射均消失。次日(12月30日)院方告知家属,程女士已基本脑死亡,没有抢救价值,劝原告放弃治疗。

童先生仍坚持要求医生尽一切力量继续抢救。12月31日3时40分,程女士无血压,无自主呼吸,院方再次告知可以放弃抢救,但童先生心有不甘,继续要求医生抢救。直至2015年12月31日13时35分,程女士被宣布抢救失败临床死亡。

再生枝节

抢救超过48小时不认定工伤

家属不服起诉深圳市人社局

既然妻子程女士是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身亡的,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童先生说,当时按照他和工厂的想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于是,程女士所在的工厂为程女士向深圳市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但令童先生始料不及的是,深圳市人社局作出不予以工伤认定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