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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收版面费渐成主流 买卖论文泛滥

2011-06-14

在我国科技和学术水平大大提高的今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就是论文乱象。

乱象:期刊收版面费渐成主流,买卖论文泛滥

论文乱象包括期刊收取高额版面费、代写代发论文形成交易链、非法期刊牟取暴利等。我国现有期刊9000多种,收取版面费渐成主流,不收版面费反而沦为末流。版面费连年上涨,成为没有科研经费资助的科研人员的一大负担,也是导致中国优秀论文流向国外的一个重要动因。

买卖论文泛滥。随着收费的公开化,代写、代发论文现象普遍(百度搜索结果77万条)。根据武汉大学虚拟团队调查,核心期刊代发论文收费多在5000元以上,最贵的甚至达到数万元。代写、代发论文已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交易链。

据虚拟团队综合网络估算和现实街头调查,2009年全国买卖论文交易额约在10亿元以上。买卖论文的投入少、利润高、产值增速快。论文选题涉及范围广;交易渠道主要为互联网;经营业务流程完整,在全国形成了网络化的营销办事处。非法论文交易领域呈集团化、国际化、漂白化的趋势。

成因:供需失衡,缺乏监督,制度执行乏力,评价失范

论文乱象的成因比较复杂。三大直接原因促使其形成:第一是论文供需失衡,利益牵引。我国高校、中小学、科研人员、国企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医生等都有发表论文的规定,总人数超过2000万。而正规刊物和会议论文(2008年期刊和学术会议论文约248万篇)远不能满足需求。第二是论文发表机制存在问题。中国尚未形成严格的文章发表监督体制,有些论文是否发表不是取决于论文质量本身,而是取决于人情和金钱。很多编辑部没有严格执行三审制(初审、复审、终审),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缺失或不被重视。第三是互联网为虚假期刊、买卖论文以及乱收版面费提供了交易平台和信息扩散平台。缺乏有效监管,导致这类灰暗行为如鱼得水。

论文乱象的形成还有深层次原因:一是制度执行乏力,对于违规当事人或单位的处理还属于罕见现象;二是学术界集体功利,评价失范,以项目和论文为唯一评价标准,有失偏颇;三是行政化、官学结合导致学术界追求目标的偏差,学而优则仕成为学界精英较为普遍的一种价值取向。

观点:收版面费与现行法律相悖

对乱收版面费问题,《陕西农业科学》杂志社的李桂丽认为,学术期刊版面费的收取已经进入不成熟的完全市场化状态。99%的学术期刊收版面费。期刊社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使版面费持续飙升。有些核心期刊以其自身的独特地位,在原有的基础上又设增刊收费。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刘长秋认为,办刊者向作者收取版面费,违背了《著作权法》“报刊杂志等采用他人稿件而必须支付给作者稿酬的义务”的规定。在学术期刊能否收取版面费的问题上,也有明文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36条明确指出:“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版面费的非法性是毋庸置疑的。

安徽财经大学邢广桥说,大学排名是导致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重要原因。大学排名结果虽然未必具有权威性,但它就像一个巨大的磁场,对人们产生了挥之不去的吸引力。大学排名几乎演变为纯粹的科研成果排名。在大学排名指挥棒的指挥下,绝大多数的高校管理部门都出台相关文件做出硬性规定:教师和研究生的评价以论文和项目为核心指标。

治理:改革论文发表机制,梳理人事评价体系,满足期刊办刊经费

第一,改革论文发表机制。当前论文发表制度已到改革临界点,学术界应该切实将提升研究的原创性和价值作为最大的目标。淡化期刊级别对论文评价的影响,回归以论文本身质量作为论文评价标准,完善学术评价机制。同时,根据学科特点的差异性,对学术期刊的要求应有所侧重,社会科学应聚焦现实,服务社会,而人文科学则应鼓励慢出成果,厚积薄发。学术期刊的论文刊发“三审”制度应公开透明,必须有第三方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一律在网络上公示,全面杜绝人情稿和关系稿。

第二,推广学术期刊网络化和开放存取。鼓励科研人员更多地利用预印本系统来发表初稿,鼓励网络先发表,后评审;尽快启动国家级网络论文发表平台,或以现有科研预发表平台(如由教育部主管的“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为基础,加快推广和发展。

第三,梳理人事评价体系。政府应主动跨部委优化现有的项目评审、职称评定、成果评价、奖项评选制度,全面梳理论文需求市场,避免论文成为评审职称的唯一指标,尽快取消非研究性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和论文发表的刚性要求;把各行各业没有研究需要却有论文发表要求的人群,从论文枷锁中解脱出来,从源头上斩断我国当前论文市场的畸形需求。

第四,改变学术期刊的办刊资金来源结构。教育部、科技部及新闻出版总署等政府部门和若干出版企业联合建立稳定的国家学术出版基金,以满足学术期刊的办刊经费。

此外,搜索引擎和网站应切实负起社会责任,阻击买卖论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