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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关于美的本质命题的合理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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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美的本质问题暗含着一个错误的观念,即把狭义的“美”即优美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在中国,这种误解与Aesthetik的误译有关:本来“美学之父”鲍姆加登命名的原意为“感性学,,被日本翻译为“美学,,中国从日本接受了这个译名。于是,美学是研究美的学科的观念就产生了。其实,审美对象不仅包括美(优美)即好听好看的东西,而且还包括丑陋、崇高、荒诞、悲剧、喜剧等,它们不是通常所说的美(优美)。所以,不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美,的共同的本质。既然“美学”的名称已经确定,难以更改,我们只好把“美,的范围扩大,它不仅指优美,还包括丑陋、崇高、荒诞、悲剧、喜剧等一切审美对象,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办法。实际上,没有所谓确定的“美’的事物或属性,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审美对象,都可能具有特殊的审美意义,如丑陋、崇高等。

解决问题的办法是研究“美”何以可能而不是“美”本身,即把审美活动而不是审美对象(美)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审美活动的性质和意义。审美活动是实际存在的,它区别于现实活动,这是无可怀疑的,因此可以把审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审美包含着审美主体,也包含着审美对象,一旦审美的性质解决了,美的性质向题就迎刃而解了。“美”存在于审美之中,脱离了审美,“美,就不复存在。像前面讲的,花朵一旦脱离审美,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就不再具有审美意义,也就不再是“美’了。正因为如此美的本质问题从属于审美的本质问题,不能脱离对审美本质的研究,先行研究美的本质。首先研究审美活动的性质,然后作为审美对象的美的本质问题就随之解决了。这就是说,应当首先研究审美的性质问题,然后才探讨美的本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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