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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论文:实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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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

二、改变世界的实践思维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那么,这种特定类型的任务就必然要求特定类型的思路来解决。“改变世界”这个任务的实现最终要取决于实践,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因此,这里的思路,这里的唯一有效思路,只能是实践性的思路,只能是切合实践、服务于实践、解决实践认识问题的思路。迄今为止的思维科学未能提供这种思路的名称,我们且称之为“实践思维”。“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1]

。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实践思维既是马克思思想的整体思路,那也就是我们理解其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鉴于此,实践思维之要略不可不首加辨识。

如果把逻辑思维、解释性的理论思维、幻想性的形象思维与实践思维加以排列比较,就可以发现,它们之间具有“思维内部规律→超越思维引入存在→超越存在引入理想→超越理想引入实现(或实践)”这样一种依次递进的层级性: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只在概念、判断、推理之间运行,即它只解决思维内部的问题,只解决思维内部的正确性问题。逻辑思维正确性(亦即真理性)的判断根据,只在思维内部先在与后有的思维结果之间;逻辑思维不关心思维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考虑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解释性的理论思维(理论思维除了解释客观存在之外,还有以建立价值原则为目标的)解释性理论活动中虽然也充斥着逻辑思维,但却引入了逻辑思维所不加考虑的因素——客观存在;而且被引入的“客观存在”还成了思维活动的主导因素——思维结果必须符合客观存在。所以理论所追求的真理性与逻辑所追求的真理性并不相同:前者要求用外在于思维的“客观存在”去检验;后者只用思维内部先在或后在的思维结果去检验。由此可见,逻辑思维并不能完成理论思维的任务,理论思维是超越逻辑思维的一种独立思维方式。

幻想性的形象思维(形象思维也还有非幻想而模拟现实的)幻想性形象思维也与客观存在事物有着直接间接的密切联系;然而这种思维并不遵守客观存在的规定,它超越了规定理论思维的客观存在,而引入了思维主体的情感意愿:思维的走向由思维者自己的情感意愿牵引。这种思维的结果再不表现为普遍原理而表现为具体的意象;其价值也再不在于“真”,而在于“善”,在思维结果的理想性。这种形象思维的目标当然也不是理论思维所能完成的,因而它也是一种独立的思维方式。

实践思维实践思维是一种最具综合性的思维方式:它在运思过程中,需要运用多种思维方式或它们的成果。但是,实践思维作为一种独立的思维方式,不在于它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式,而在于它超越各种思维方式的范围,引入“在现实环境中实现所追求的目标”的思考内容,即引入“实践”的思考内容。这是前述任何一种思维方式所不能考虑也不必考虑的任务。实践思维直接是在幻想性形象思维基础上的超越,因为实践思维是对理想目标的追求;但实践思维不是象幻想性形象思维那样满足于获得理想的意象,而是要获得理想的现实,因而引入了把理想意象变为现实的“实践”。实践不仅是实践思维一项新添加的内容,而且是规定思维导向的因素。正如符合存在是解释性理论思维的导向、符合理想是幻想性形象思维的导向一样,符合实践要求是实践思维的导向。正由于“实践”在思维中具有导向作用,使得实践思维在应用其它思维方式时附加上了特别的要求:——实践思维在认识实践环境和材料对象时,要用客观存在去校正思维成果,这很象解释性理论思维;但实践思维所认识的内容必须是客观事物中可被实践操控的实体因素,而不是客体被人感受、识别、理解的意象、意念或它们的文字记录,所以实践思维检验认识的真理性不是象理论思维那样仅凭语言引述事实的现象特征,而是必须通过实践动作操控事物实体。这不同于理论思维所要求的认识。

——实践思维在设定实践目标时,尽量满足人的利益、理想要求,这很像幻想性形象思维;但实践思维想象的目标,却必须是可经实践造作而化为现实存在的意象,而不是仅供观照以求心神娱乐、无法实现也不打算实现的意象。这又不同于形象思维。由此可见,实践思维既具有综合性,更具有独立性。我们不能因为实践思维中包含其他思维方式而取消它。将这样一种与人类历史同样悠久、与人类实践同样普遍、人类养育自我的思维方式作为一类独立的研究对象列入思维科学,正无可非议。

说明实践思维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立性,还不是本文此节的目标,它不过是进而探讨这种思维方式系统规律的立足点;我们需要实践思维的系统规律去理解马克思思想的整体结构,去据以审订他的思考结论。

即使马克思的研究过程不是采用实践思维,或者偏离了实践思维,我们也必须用实践思维去读解和批判他的着述,因为这是解决他的“改变世界”这一思想课题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如果马克思偏离了实践思维,那就说明他的思路出了问题,错的是他,而不是我们。正如面对一份数学答卷,人们只能以正确的解题思路去审阅它一样。

面对马克思的思想课题及其研究成果,实践思维的系统规律问题无可徊避;人类也实在早就应该有这方面的系统知识。奇怪的是,人类建立了逻辑学去研究逻辑思维规律;人类也有许多关于形象思维规律的研究专着;可是,我们这里提出实践思维,却不知去哪里引录经典定义;我们需要实践思维系统规律,却不知去哪里参阅专门资料。

好在实践思维是凡人皆有的切身经验。因为人类实践是个体赖以生存的根本手段,也是人类活动区别于动物活动的根本特征;而实践思维不过是筹划现实实践的心理活动而已。因而关于它的性质与内容,即使缺乏权威的研究结论,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也可以作为言说和判断的切实根据。

只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个人实践活动,有许多是无需多加思考的习俗、习惯或模仿性活动;有许多是片断的不完整的活动(如工厂里的分工劳动);实践思维在这类实践活动中难以体现其固有的全面性与系统性。系统性实践思维存在于整体目标的实现谋划之中,尤其是在新创性目标的实现谋划之中。例如,创建一个工厂,修建一条铁路,制造和发送一艘宇宙飞船,乃至打一场战争,变革国家体制等,每一项具体目标的实现都会有一个系统的实践思维过程。

对于这些大型的实践目标,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物力,需要组合复杂的实践活动,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人们通常把这种实践系统称为“工程”。实践思维在对工程的运思活动中最具有系统性的特征。

三、工程思想的问题系统

工程思想是一项有效实践的全部思考和研究,其思考和研究的课题是由有效实践的必要性联系在一起的。那么,一项有效实践或工程,有哪些必须解决的问题要求于思考呢?

工程作为人类自觉的实践活动,是有目的、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这种活动得以有序进行,思考必须提供两个直接的依据:一是工程目标,二是实施方案。有目标,知道做什么;有方案,知道如何做;实践活动于是可以进行了。但是,工程目标与实施方案的制订决不是盲目的、任意的,必然各有各的依据。人们制定工程目标虽然也要考虑实现的可能性问题,但确立目标的主体内在动因则是人们自身的利益需要。工程效益是工程目标的价值所在,是工程构想和工程实践的目的,在工程思考程序上应是最先成熟的。工程的施工方案也不会冒然制定。

人们必须在预想中彻底排除失败或无效劳动的顾虑之后,才肯付诸实行的具体考虑和行动。这就要求对整个实践过程所涉及的诸多方面作一番可行性研究。

由此看来,有关工程思考的必要内容就由这几个方面构成:

(一)工程目标;(二)目标效益;

(三)可行性研究;(四)施工方案。

这四个方面的问题都解决了,工程才得以确立,才能付诸实施。这是对工程思考的普遍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个“四位一体”的问题系称作——工程思考的范围结构。

工程思考的范围结构虽然是一切工程思考都必须遵循的,但它的内容却并不一定都成为每项具体工程的研究课题。这是因为研究课题的设立是为了解决未知任务的,而人们在不同的实践领域所具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不同,因此,研究的任务也就有多少繁简之别。一般说来,常规工程中研究工作可省略的方面要多一些,而首创性工程的研究任务就全面而繁重。

工程策划中研究课题的省略与增加,并非工程思考范围的缩小或扩展。研究上的省略,只是由于思考所需要的内容已经确知,可以直接进入工程构思与运作。而研究上增设的课题,则不过是共同完成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的某一方面问题。工程思考范围结构是固定的,而工程研究的课题则是随具体工程而变化的。

那么,人类一般工程思考范围结构,在马克思所选定的工程中,即在改变世界的工程中,必然具体化为一些什么样的研究课题呢?这需要弄清改变世界工程所涉及的领域和这些领域的已知状态才能确定。

马克思所欲改变的“世界”,其实指的是整个人类社会。把整个人类社会的改变作为工程目标,其涉及面则广矣:

第一,由于人类社会是整个人类共同的生活环境,因此对它的改变涉及到全体人类的利益。而且这利益不是以经济数字衡量的利益,而是不好衡量、不好论定优劣的生活方式、生活质量问题。

第二,由于人类社会是人类唯一的生活环境,所以,新社会不能在另一空间重建,而只能在现有社会的基础上“改变”。因此,工程牵涉的客体就有旧的即现存的社会,和新的即未来的社会。后者是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前者是工程实践的前期对象,两者都是工程的客体对象。

第三,工程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甚至发动和组织工程队伍的这个前期阶段都须投入大量的人力。而在旧社会的解体工作时期,只有剧烈的斗争,并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这三点说明改变世界工程在利益主体、实践客体、实践主体几方面牵涉之广。而从知识基础上看,人间幸福之主义,异说纷呈而未有确论;现存社会与理想社会之考究,思理万千而未有实践真知;改变世界、解放人类的社会运动,徒有空想而迄无成例。马克思的工程研究,几乎全在昏暗的知识地界起步。

面对这苍茫昏暗的未知界,“需要探讨的题目丰富多样。”[12]我们只有在工程思考范围结构要求与工程实践所涉领域的未知状态之间往返勾联,才能获得工程思考的具体课题。

按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的要求,首先应确定工程目标。在这里也就是要确定未来社会的形态。然而,要确定未来社会形态,先须弄清一系列问题:

⒈现存社会为什么不好而须加以改造?这好与不好根据什么标准?这个标准能被全人类接受而贯彻到未来的社会中去吗?这一串问题的焦点是

人生、社会价值问题,它关系到未来社会即工程目标的效益确定。

⒉现存社会是如何不好?是通过怎样的机制导致不好的?其最终的根源是什么?改变其根源能够改善人类生活的性质吗?这一串问题的焦点是

社会形态性质问题,它关系到未来社会形态本身即工程目标的确定。

由此可见,在改变世界这项工程的研究内容中,工程目标的确定,必然连带着工程效益问题和现存社会的形态与价值批判问题。这当中现存社

会批判是基础性工作,不是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直接需要的资料。但确定工程目标过程中必然连带解决的工程效益问题,却是范围结构的直接内

容。从研究上来说,现存社会批判、社会效益论定、社会理想目标确定,这些相互牵涉的问题难以绝然分开,我们结合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的要

求和研究工作的必然联系,可以将这个系列研究的课题综合为:理想社会及其合理性问题。这就把工程思考范围结构所要求的工程目标和工程

效益两项问题,结合成了一个研究课题。

按工程思考范围结构的要求,接下来应考虑的是工程的可行性问题。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其功能或宗旨只有一个,就是澄清顾虑,确定信心。整个工程从实现的前提、条件,到实践的过程和结果,凡有疑虑的地方都必须细加考察研究。因此,可行性研究就其工作内容来说,不是一个研究课题就能解决的。按照构成工程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来看,可行性研究可以分为客体被操作的可行性和主体操作活动的可行性两个方面。客体被操作是可行的,人们就可以放心的制订主体的行为计划或施工方案了;施工方案明确以后,才可能产生主体操作可行性的问题。

客体被操作的可行性,在常规工程或仿造性工程中是不成问题的,因为工程客体已被成功的操作过了。但在马克思的工程思考中,要有意识地

改变社会的性质而不仅仅是更迭政权人事,这还没有人做过。所以,人类社会被操作以改变其性质的可行性,这是必须研究的一个大题目,而

且是前无古人的新课题。

尽管可行性问题已经缩小到客体被操作的可行性,但由于作为工程实践客体的人类社会,不仅广泛复杂而难于把握,而且它本身是一个不断发

展着的活机体,并不能像一台机器或汽车可以使它停止运转然后进行改造重装;对于社会只能在它的运动中进行改变。这样,客体被操作可行

性问题,就不仅要研究人类社会的动态结构以把握操纵要点,还要研究它的动态发展趋势以便因势利导。动态结构研究和动态趋势研究在研究

思路和考察范围上并不相同,难于结合在一个课题中进行研究。这样,客体被操作可行性在研究课题上还要再分解。

对人类社会的动态结构研究要求对一切社会作结构原理分析,其目的是通过剖析社会结构的历史生成,掌握决定社会变化的根本因素。试想,

社会这个人类全部现存的总称,空间上东南西北,四散广延,结构上虚虚实实,方方面面,如此庞大复杂的对象,若不找到它的定性的关键部

位,改造的实践如何下手呢?汽车轮船很大,它的操纵室却是很小的;牛马体大力大,穿上牛鼻子、络住马嘴却能让它们乖乖听话。这是人类

控制庞大对象时通用的方法。然而,决定社会性质命运的这个“穴位”在那里呢?社会的“牛鼻子”在那里呢?这是必须对整个社会的生成结

构作全面透彻的分析才能确定的。只有认准了社会结构的要点,抓住要点实行变革,才能牵一发而动全身,事半而功倍。抓住了要点,社会变

革的目标才能集中、明确、具体化,才能把庞大的目标转化为可以计划、可以操作的具体事务。所以,人类社会的动态结构研究课题,可以表

述为:社会结构及变革要点问题。

对社会客体的动态趋势研究,并不需要研究历史,只要研究现实社会今后的发展趋势。因为马克思的社会工程要改变的只是现实社会。这需要

对现实社会状态有切实的考察。如果通过对社会的动态结构研究找到了变革社会的要点,那么对现存社会发展趋势的探讨,考察的目标也就可

以相应集中为:现存社会要点趋势问题。这是必须确定的问题。假如欲加改变的社会目标是不断发展的,那就不可改变;或者欲加改变的社会

目标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就不可能彻底根除,那么改变社会的实践就是徒劳。只有社会目标必然或可能的发展趋向与工程实践

的取向一致,改造社会的工程才是可行的。

如果社会可被操作,而现存社会可能变质甚至必然变质,那么,客体被操作的可行性问题就基本解决了。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构想工程思考范围

结构的最后一个方面——社会变革的行动方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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