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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和语言研究的交叉的关联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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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SS的最显著特色是其“另类”性质,是对Tarski逻辑语义学传统的挑战。SS为了有效解决所谓命题态度句所涉及的心理认知问题,主张把句子的外延看作是句子所描述的情境而不是真值。在逻辑看来,命题态度词作为算子,其论元是认知主体和宾语子句。然而整个命题态度句的真假却不依赖作为其部分的宾语子句的真假,这里组合原则失效。SS认为命题态度句是否成立,并不取决于宾语子句的真值,而依据宾语子句所描述的情境和主体是否具有特定的认知关系。其次,SS是一种涉及世界本体性质的语义理论。情境由信息条目组成,而信息条目表现为:一个关系、若干具有不同角色作用的个体以及时间和空间单位等元素的排列。关系是独立存在的,并不由个体的集合或个体序对的集合来定义。再次,SS认为句子的意义是该句的陈述情境和该句所描述的情境的一种关联,而陈述情境则涉及讲话者和听话者等因素。SS把语境当作一种特殊的情境,SS的触角已经延伸到语用领域。此外,SS对情境进行抽象得到情境类型的概念,这有助于刻画自然语言的各种条件句。情境类型间的关联思想导致信息流的概念,据此产生了信息流逻辑[4]。关于SS的另类性质,其理解需要例句的解析:

a. Bob believes that New York is between Boston and Washington.

b. Bob believes that 1+2=3.

命题态度句a和b的宾语子句尽管都是真的,但若Bob只知美国地理常识而不懂算术计算,则a真而b假。按照通常逻辑对a和b分析所得的公式以及意义组合的函项原则,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不能采用传统的形式语义学方式处理a和b。在SS看来,a和b各自的宾语子句所描述的情境是不一样的。a的宾语子句描述的情境为:e′《R,New York,Boston,Washington,l.1》,而b的宾语子句描述的情境为:e′《I,+(1,2),3,l,1》,因此a成立而b不成立是完全可能的。

思考的问题:随着形式语义学对自然语言的深入研究,感到原有的逻辑观念的确与自然语言的实际情况具有相当差距,SS的独特视角自有其合理性。组合原则尽管在自然语言的认知心理领域失效,但在自然语言语义分析的其他领域其作用不容抹杀,组合原则是否有一定适用范围?或者是否可以考虑对组合原则做出融合SS观念的全新理解?SS跟当今认知逻辑有何关联?如基于情境类型思想的信息流逻辑在刻画信念变化方面能否有所作为?

类型逻辑语法(Type Logical Grammar)又叫范畴类型逻辑。作为彻底贯彻意义组合原则的理论,类型逻辑语法不仅可以抽象地研究自然语言句法范畴的运行规律,还能够通过引入简单类型λ-演算的工具来展现句法和语义的并行接口(interface)。类型逻辑语法的发展阶段分为:古典范畴语法,Lambek句法演算”[5],类型-逻辑语义学和语法逻辑。古典范畴语法把语言符号串由小到大逐层逐级地生成毗连转换成范畴的运算;Lambek句法演算基于范畴构成一个形式系统,用其中的定理表示范畴的运算规律;类型-逻辑语义学通过句法范畴和(一词项的并行推演,来展示自然语言句法和语义的对应;语法逻辑的特色是把函子范畴中的斜线算子和范畴的毗连看作是二元模态算子,从而在类型逻辑语法领域内开辟了多模态系统的研究方向。

类型逻辑语法的要点有:(1)建立更为明确的句法语义概念。句法比较单纯,所以Lambek演算明确以自然语言句法为研究起点。在形式语义学看来语义是核心,所以类型-逻辑语义学势必进入语义领域,并且对句法和语义给予直接的配对,在规则中同时提供句法范畴推演和语义词项组合的依据。在模态逻辑思潮的影响下,作为多模态范畴系统的语法逻辑便应运而生,语法逻辑专门针对句法范畴的运行规律进行更深刻的抽象。(2)类型逻辑语法尤其强调推演和计算的精神,认为语法就是逻辑,认知就是计算,分析就是演绎。类型逻辑语法不仅延续蒙太格语法构造自然语言语句系统的传统,还广泛吸纳了Gentzen后承演算和框架语义学等现代逻辑的工具。

类型逻辑语法对自然语言的分析是一种句法范畴和语义词项的并行推演,我们给出例句“John loves Mary”的分析:

推演图的最上端是“同一公理”的三次运用,对应三个词条“John”,“loves”和“Mary”的类型逻辑语义指派。推演图的最下端表明三个词条的类型逻辑语义的毗连推出了句子的类型逻辑语义,即句子对应的逻辑公式和真值范畴。句子构成部分的类型逻辑语义决定了整个句子的类型逻辑语义。

思考的问题有:类型逻辑语法句法演算的表述方式有:公理表述、Gentzen后承表述和自然演绎表述。公理表述有助于元逻辑讨论,Gentzen后承表述有利于判定问题的解决,而自然演绎表述强调同自然语言的联系。除此之外,各自利弊应该有更深入的研讨。其次,在范畴类型逻辑的多模态系统中,其逻辑推演公理和结构公设是否正好对应转换语法流派所谓句法生成和句法转换的概念?

总之,形式语义学各理论的共同点是:对待自然语言,在给定句法规则基础上确立与句法严格对应的语义运算规则,对此遵循逻辑语义学要求的组合原则①逻辑强势影响下对自然语言语义的分析结果毕竟适合计算的要求,便于计算机的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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