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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曾国藩的家庭教化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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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另外曾国藩所要求的自强自立,还有另外一层涵义,那就是“强作强为”,也就是他常说的“勉强”。按照他的解释,“勉强”就是“尽人事,听天命”。曾国藩经常用此二字教育兄弟后辈,激励部下,同时也鼓励自己。他经过认真总结,认为“事功之成否,人力居其三,天命居其七。”“文章之成否,学问居其三,天质居其七。”“天命”“天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人力”“学问”却在于人的自身。在曾国藩看来,“勉强”的精义有二:其一,就是要培养自身的素质,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不自暴自弃。即曾国藩所言的“本以不顾生死自命,宁当更问毁誉!”其二,就是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一般成大事业者,开始创业时,会遭遇重重险阻,从当时的情况看,成功的希望非常渺茫。如果因此心灰意冷,就此放弃,恐怕也就没有那么多留名史册的豪杰,历史也将单调乏味。

曾国藩的自强自立,还有一种“挺然特立不畏强御之意”。曾国藩以自强为立身之本,所以他在同治元年(1861年)五月给曾国荃的信中写道:“从古帝王将相,无人不由自立自强做出,即为圣贤者,亦各有自强自立之道,故能独立不惧,确乎不拔。昔余往年在京,好与诸有大名大位者为仇,亦未始无挺然特立不侵强御之意。”曾国藩给老弟这样表露出他的心迹,既是自誉,也是一种教育;既是一种主张,也是一种理论。

另外,曾国藩还强调,人要自强,但不能走向极端。“倔强”也好,“勉强”也好,“硬字”也好,都不应该是“横霸蛮”,即不应该是“刚愎自用”,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就此作了明确的界定,他说:“至于强毅之气,决不可无,然强毅与刚愎有别。”从认识上,曾国藩能明确看出“强毅”和“刚愎”二者的差别,然而,在实际运用中,要好好地把握二者的差别,确实不是那么容易。在长期的实践和不断地总结中,曾国藩提出,要想避免“刚愎”,就应当用别的方法来加以补救和规制。其中的要诀就是“以柔制刚,以明补强”。

为了纠正“强”字之弊,曾国藩还经常将“明”、“强”二字放在一起讲。明即精明、高明,它代表了一个人的学识、见识、智慧。如果见事明白,有远见,凡事能辨明是非曲直,加上强毅的精神,必能畅行无误。倘若将愚昧昏庸与“强”字相结合,只能导致胡扰蛮缠,刚愎自用。

四、以志立身。以静养身

曾国藩作为一位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和儒家道统的担当者,不仅对“志”的含义和作用深有体会,而且在自己发愤立志的同时,对其家人反复训导。

曾国藩把“立志”看作是个人立身立业之本。曾国藩要求兄弟们立志,因为他深深知道“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以身作则,立志有恒。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九月,他在写给四位兄弟的信中要求他们要自立志以成大业,不可浪费青春时光。“人苟能自立志,则圣贤豪杰,何事不可为?何必借助于人!‘我欲,斯仁至矣。’我欲为孔孟,则日夜孜孜,惟孔孟之是学,人谁得而御我哉?若自己不立志,则虽日与尧舜禹汤同住,亦彼自彼,我自我矣,何与于我哉?”。

他认为人如果能立志,那么他就可以为圣人,做豪杰,就没有什么不可以做到的了;如果一个人没有志向,那么虽然天天与圣贤豪杰在一起,但最后可能还是圣贤终归圣贤,豪杰终归豪杰,自己仍是自己,就会“与自己了无干系”。

在写给好友刘蓉的信中,曾国藩更加明确地表示了自己的宏图大志:“国藩既从君子后,与闻末论,而浅鄙之资,兼嗜华藻,笃好司马迁、班同、杜甫、韩愈、王安石之文章,日夜以诵之不厌也。故凡仆之所志,其大者盖欲行仁义于天下,使凡物各得其分;其小者则欲寡过于身,行道于妻子,立不悖之言以垂教于宗族乡党。其有所成与,以此毕吾生焉。其无所成与,以此毕吾生焉。辱知最厚,辄一吐不怍之言,非敢执途人而断断不休如此也。”显然,曾国藩所立之“志”是其大者,即“欲行仁义于天下,使凡物各得其分”;但同时也不放弃其小者,即齐家旺族。纵观曾国藩的一生,他确实实现了其所立之“志”。“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曾国藩有此信念,加上他自身的勤奋、坚忍和机运,使曾国藩成了清代“中兴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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