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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证券经纪人制度创新的思考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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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而第二种则是和证券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所占比例很大。它强调二者之间所建立的聘用关系只是两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支付固定工资,或支付一定的底薪,仅根据客户交易量提取不固定的提成作为报酬。这使得证券经纪人感到在公司没有地位,更没有归属感,造成了证券经纪人流动性大的结果。证券经纪人的流动导致客户大量流失,给各券商营业部的经营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而证券经纪人是否以证券公司员工名义从事证券业务,证券公司其实很难有效控制。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低迷,竞争激烈,证券经纪人为了获得客户,大打佣金价格战,导致市场上的经纪人相互恶性竞争,甚至违规私自代理客户或指导客户进行股票交易。而广大投资者往往出于对证券公司的信任而放松了对证券经纪人进行识别的警惕,甚至有的投资者根本就将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画上等号。因此,一旦客户与证券经纪人产生纠纷,几乎所有的客户都要求追究证券公司的责任。 缺乏对证券经纪人的培训

证券经纪人供大于需,但高素质经纪人需求却无法满足。以本地券商为例,多数公司目前对所招聘证券经纪人的要求大多处于“拉客户”的传统观念之中,而忽略了为客户服务这一关键问题。很多证券公司虽然有强大的研究机构(如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但大多数经纪人整天奔波于开发客户之中,无法对那些专业报告进行研究。

券商在培训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营销培训上下工夫多,在专业知识上下的工夫少;只注重初次上岗前的培训(以其通过证券经纪人资格考试为目的),而在工作中的持续专业学习很少。

这就导致证券经纪人的职业素质普遍不高,有的为了拉客户到别的营业部里“挖墙角”,甚至用恶语诋毁其他营业部。有的证券经纪人缺乏与证券相关的专业知识,对上市公司报表、股票技术分析等知识知之甚少,有些甚至对经纪业务的基本操作都不太了解,活动目标是为券商争夺客户或获取佣金,大大降低了证券投资咨询的服务水平。

(二)现有的证券经纪人模式不利于证券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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