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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代中国国内公债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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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1

抗战胜利后,因内战的全面爆发,经济建设未能如人民所期望的那样顺利展开,而是通货恶性膨胀、物价高涨、工商业凋敝,这引起了当时经济、金融界人士的忧虑,希望通过研讨民国经济史以对起衰振敝、救国裕民有所裨益,银行周报社和中国通商银行分别借成立30周年、50周年之际,就民国以来的财政、金融、水利、交通、农工和矿商发展情形,写成《民国经济史》和《五十年来之中国经济》。两书都有关于中国公债的专题,分别为邬志陶的《民元来我国之公债政策》和陈炳章的《五十年来中国之公债》。邬志陶通过对民元以来我国公债政策三个阶段的回顾,认为自民元至1937年,公债在我国财政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而抗战发生后因受经济环境所限,公债在我国战时财政中的作用已无足轻重[14]。陈炳章则利用曾任财政部公债司司长的便利,比较完备地搜集了自前清至战后的中国公债资料,分五个时期进行评述。陈炳章认为,无论是中国的内债、外债还是庚子赔款,都是由内忧外患而起的。民国成立后,因军阀内战连年,举债愈滥,债信愈堕;至国民政府成立,因筹措军需、办理善后以及经济建设等不得不大量发行公债,以资因应;而抗战以后所举之国债,为数较巨,但因战区扩大,货币贬值,终难实收宏效;抗战胜利后,各地政局未定,灾患频仍,对于推销公债有很大不利影响[15]。此外,贾德怀的《民国财政简史》和马寅初的《财政学与中国财政问题--理论与现实》对中国的内债史都有详略不等的描述。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前的内债资料整理和研究尚称不上完善,时人的研究主要是分段性和专题性的,缺乏对近代中国内债问题作整体性研究的成果。

新中国成立后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近代中国的内债问题一直没有引起学术界应有的重视。有关研究仅有千家驹主编的《旧中国公债史资料(1894-1949年)》(注: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财政经济出版社1955年版,中华书局1984年新版。其中"代序"《旧中国发行公债史的研究》一文,另刊于《历史研究》1955年第2期,又以《论旧中国的公债发行及其经济影响》为题.发表于《文史哲》1983年第6期。)、任静吾的《十年内战中蒋党政府的公债与经济垄断》(注:参见《光明日报》1953年9月19日所载。)和肖灼基的《四大家族的公债投机活动》(注:参见《光明日报》1965年9月13日所载。),除此之外的其他研究成果寥寥无几。即使在经济史、财政史和金融史的教材、著作中对这方面的内容有所涉及,论者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也大都把旧中国内债作为"四大家族"残民以逞、盘剥民众的发财工具进行批判,未能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结论也时有失之偏颇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恢复国债发行,运用公债(包括内债与外债)工具为改革开放、推进四化建设服务。这引起了学术界对公债问题的极大兴趣,有关的研究成果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与此相联系,近代中国国内公债史研究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并有了较快发展,这首先体现在有关研究资料的大量刊布上,如:(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这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就该馆馆藏历史档案中具有一定史料价值的资料编辑而成的一套综合性档案资料汇编,共分五辑,其中第三辑、第五辑分别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注: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的《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第5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2000年版。)。在第三辑《财政》分册中,辑录有北洋政府时期的内债、外债档案资料,是研究1912-1927年间中国内债的重要参考资料;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三)辑录的是南京国民政府前十年的内外债档案资料,包括"国民政府筹借整理内外债方针政策与组织机构"、"内债"、"外债"、"内外债整理概况"和"附录"五部分;第五辑第二编《财政经济》(二)辑录的是国民政府抗战时期的内外债档案资料,内容涉及内外债概况、中央公债、地方公债和外债等情况;第五辑第三编《财政经济》(一)辑录的是国民政府崩溃时期的内外债档案资料,内容涉及内债的发行及偿还等情况。(2)《金城银行史料》。该书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辑录了金城银行从1917年创立起到1952年为止的有关资料。可供本专题参考的主要是"经营公债有利可图"、"金城银行公债库券明细表"、"公债买卖投机实例"、"以公债为押品进行放款"等有关内容[16)。(3)《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选编,辑录的主要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金融货币的有关档案 文献 、报刊资料,但对研究近代中国内债也有较大帮助[17],儿(4)《民国外债档案史料》。共12卷,由财政科学研究所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虽然名为"外债档案史料",但第二卷的有关内容如"1928-1945年财政状况"、"整理内外债委员会"、"抗战时期的债务状况及处置"、"1945-1949年的财政及债务状况"等,对内债研究也有重要参考价值[18]。此外,可供本专题研究参考的相关性资料还有很多,恕不一一列举。

学者们在充分利用上述资料的基础上,对近代中国内债史的研究开展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在这一阶段的初期,论者仍或多或少地受传统观点的影响,较多地强调旧中国内债的破坏性和腐朽性,如有学者认为,"中国近代的国内公债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政权维护其反动统治的财政支柱之一","中国近代的国内公债作为一种历史陈迹还保留着它的丑恶形象"[19](pp.58-63)。具体到对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国内公债的评价,认为"国民党政府发行内债,并不像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是'被迫的'、'克制的'、'建设性'的借贷,而是直接用于内战、不遗余力对人民残酷的掠夺。"[20](p.39)但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得出的结论也逐渐趋向比较客观和公允。如金普森、王国华在其连续发表的《南京国民政府1927-1931年之内债》和《南京国民政府1933-1937年之内债》两篇文章中,一方面对国民政府战前十年的内债政策给予了积极的评价,指出"南京国民政府十年的内债政策,从债务结构、债务信用、发行条件和债务用途的前后发展看,是有进步的,比较成功的","巨额内债的发行与流通对南京政府的生存、稳定、统一是至关重要的,这种稳定和统一,对于中国后来顺利地进入抗战并最后取得胜利,是有积极意义的";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其阶级局限性:"内债收入中相当大的部分被用于内战、剿共的军费开支上,很少重视经济发展,这既有当时的实际困难,又是由南京政府的阶级本性决定的。"[21](p.88)学者们在评价国民政府的战时公债政策时,能坚持辩证唯物的历史主义的方法论,认为:"战时国民政府财政极端困难,借公债筹款情有可原,内债也的确在抗战财政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与此同时,也应该指出,由于国民政府不能真正做到'有钱出钱',反而是'有权者发财',它的财政政策包括公债政策又是失败的。"[22](p.87)对此,赵兴胜也认为,国民政府的战时募债活动在一定时间、一定限度内筹集了经费,支持了抗战。但由于公债政策运用上的非持续性、推销上的强制性、摊派的不公平性和偿还上的欺骗性,就总体而言,国民政府的战时公债政策是算不得成功的[23]。值得一提的是,吴景平在其最近发表的长篇论文《近代中国内债史研究对象刍议--以国民政府1927年至1937年为例》中,站在更高的角度提出了关于旧中国内债史研究对象问题的若干思考[24],对学术界的影响较大。

这一时期的公债史研究较有代表性的论文还有:王国华的《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内债研究》(杭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0年),单宝的《北洋军阀政府的公债》(《史学月刊》1987年第1期),张生、康勇的《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公债发行看上海资本家和国民党政权结合的原因》(《陋铭理论家》1990年第1期),周育民的《试论息借商款与昭信股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朱英的《晚清的"昭信股票"》(《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6期),邓宜红的《试析1935年以前中国银行对待政府内债态度之演变》(《民国档案》1993年第1期),等等,不一一赘述。

三、21世纪近代 中国 国内公债史 研究 发展 趋势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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