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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

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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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创建法治北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施后发赶超富民强区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开展“五城同创”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法治城市和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上半年,区委、区政府把创建法治北塔作为2012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区司法局党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积极开展这一中心工作。我们结合“法治城市”系列活动,极积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把我区的普法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3月30日,区司法局邀请律师、法律服务者为农村居民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活动。4月份下发了创建法治城市系列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4月19日,北塔区委、区政府在市区江北广场举行“五城同创、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全局机关干部参加活动,并配套开展了现场咨询、意见建议征集、展板宣传。5月26日,区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等20多人在江北广场开展“创建法治城市,构建和谐北塔”法律宣传活动。上半年活动中共免费赠送、发放创建省级法治北塔法律知识宣传读本、农村普法知识读本、城镇居民普法知识读本及司法局致全区人民群众公开信等资料8000余份,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人次。

二、围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开展“法律六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民政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2、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在全体公民中,重点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的普法宣传。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在青少年中,重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在农民和居民中,重点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在企业管理人员中,重点开展普法专题培训活动。在纪念日、宣传月等活动中,重点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按照“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的目标,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3、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三、强化措施,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程

以普法促治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1、健全制度,全面树立“法治”意识。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化建设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较完整的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限定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操作运行,避免领导“一言堂”和“家长制”工作方式。一是建立并落实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把部门的一切事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参政议政。二是建立并落实了任前公示、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建立并落实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的制度化管理,各级领导干部逐步克服了重经济轻法制,重政策轻法律,重“人治”轻“法治”的局面,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法治意识。

2、狠抓落实,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区的关键环节,我区在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坚持“五化”:即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具体化。努力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执法队伍和执法机关。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查制度,凡政府出台的文件全部经法制办把关,同时,成立政府法律顾问组,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追究制,结合具体执法活动,把执法行为纳入有效的制约机制下,严格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罚”的原则,杜绝执法随意性。三是建立了政务公开栏,推进阳光执法工作。

3、建立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制,维护司法公正。为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建立起院长、检察长和局长轮流接待日制度,设置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箱。每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进行公开评议,聘请监督员,对审判、检务、警务进行全方位监督,区委政法委每年对公检法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4、从基层抓起,夯实依法治

区基础。上半年,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普遍加强。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民主法制示范村”、“法治示范社区”、“法治示范学校”、“法治示范机关”。

5、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治区成员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协调配合,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整治活动。

四、服务中心,积极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的普法依法治理,有效助推我区经济发展,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1、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区法院对所有案件在判决书后附“法官寄语”,对案件判决的理由和依据进行释疑,对当事人进行庭后法制教育,成为“以案说法”最具实效的法律宣传活动。遍布全区的各级调解网络,半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截止到2012年5月底,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58起,调处成功58起,成功率100%。其中,预防纠纷35起,预防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0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起。不仅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而且以一案一法的形式,使近5000余名当事人及万余名旁听人员直接受到法制教育,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全区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通过诉讼代理、解答法律咨询调解民事纠纷,不失时机地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充分提高了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2、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千户安置工程”活动。我区是全市唯一个省级民营经济开发区,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因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经济发展环境,我们把征地拆迁一线作为法制宣传的主战场,主动下移重心,延伸触角,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由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组成“四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深入拆迁一线,深入拆迁户家中,开展法制宣传,引导他们依法维权,有序上访。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我区经济发展。

3、开展“重点工程,普法先行”活动。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落户我区的重点工程和项目越来越多,为此,我们及时把普法工作与重点工程联系起来。一是为重点工程配备法律顾问,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推进企业走上法制轨道。二是为重点项目配备人民调解员,专门解决矛盾纠纷。五年来,为重点工程调解矛盾纠纷122件,有力促进了重点工程的快速建设。三是为重点项目提供多种多样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重点项目,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满足重点工程对于法律的不同需求。

4、开展“法制宣传保稳定”活动。为加强普法力量在信访维稳中的法律保障作用,我区精心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保稳定”活动。一是经常性派遣一名公职律师到区信访局进行常态接访,受理信访对象的涉法涉诉事项,为他们宣传法律,解答疑问,提供法律帮助。二是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现场调解,尽力做到息访息诉。

总之,我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民的法律素质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因受城乡差异、部门和行业差异的影响,我区城乡、部门和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一些农村偏远地区和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仍是难点。二是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单位的领导只注重抓经济和部门硬指标工作任务,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重视和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由于我区财政困难,上级有关法制宣传经费政策难以完全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下半年,我们要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大局,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勤奋务实、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大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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