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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过程中内审的作用及作为

2013-04-28

【摘要】本文将从企业产权制度改制期间内审面临的任务,企业实现产权制度改革之后,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阶段内审面临的任务两个方面阐述内审的作用及作为。

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的前夜,不同企业环境下内审的职能作用与定位不同,如:隶属董事会领导下的内审、隶属监事会领导下的内审、隶属总会计师领导下的内审、隶属纪委监察领导下的内审等。但是,随着企业着手改制,随着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内审工作者应该抓住改制的契机走向前台,根据企业治理的特点找准自身的定位,积极参与到企业改制的全过程中去。国企改制不是一个时点的概念,而是企业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是企业从整体改制到内部进行分块改制的渐进过程,所以说在企业改制的各个阶段、各个层面,都有我们内审人的用武之地。

改制之初,内审应取得参与产权制度改革的权力,成为企业改制工作组的成员。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企业重大经济事件,是内部审计不可缺席的工作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国有企业的内审并没有参与到企业的整体改制中去。参与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内审全局掌握企业改制前后资产状况、资本结构的变化;也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交流成果、内审维护企业利益,保全企业资产的重要途径之一;内审还可以作为企业智囊团的成员,帮助企业规范改制行为,为企业优化改制方案出谋划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内审应根据企业的治理结构与企业实际,找准自身的定位: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在改制后虽有所缓解,但同时催生了股东多元化、托管、代理等公司治理的问题,内审只有根据企业的治理结构来确定自身的定位,在设立内审委员会、设立向董事会负责的内审机构、设立向监事会负责的内审机构三种形式中,选择适合企业治理要求的形式,最大限度的保证内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为保障股东权益、增加企业价值、改善企业运作、优化内控管理、促进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舞弊和浪费发挥应有的作用。

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过程中内审的作为

一、企业产权制度改制期间内审面临的任务:

国有企业改制的具体形式包括企业债转股、企业承包、租赁和托管经营、企业整体出售、企业合并、分立等,又可以划分为整体改制与分块改制两种,不同的改制形式,内审的参与度、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内审所致力的方向、重点也不同:

(一)企业整体改制中,内审应充分发挥审计的咨询服务职能,为优化改制方案出谋划策,内审应加强与社会中介机构的沟通与交流,以维护企业利益、防止资产流失。

在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整体改制的情况下,内审作为改制小组成员之一,应充分发挥好审计的咨询、服务职能,帮助企业吃透改制的相关政策与规定,主要包括改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产权转让优惠政策、资产评估、报损及资产、债务剥离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金融配套政策、职工持股的有关规定、债转股、企业兼并等有关规定、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不良资产处置规定等,把握好政策界限,帮助改制企业用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优化改制方案作好参谋作用。在改制实施阶段,内审还应协助企业的财务部门作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前期资料准备工作;在社会中介机构入驻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阶段作好内外协调,协助中介机构摸清家底、理清产权关系,查证财产的完整性;在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不良资产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重要文本之前,内审应协同企业财务等部门在征求意见阶段加强与中介机构交流沟通工作,以确保企业利益、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安全与合理配置。

(二)企业分块改制中,内审应发挥监督、鉴证、咨询的职能,为企业规范内部改制行为、维护资产安全、优化资产组合、合理配置资源服务。

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内部单位的公司法人化改造、个人参股等方式,对大集团按事业部或产业链实施分块改制,旨在激发经营者及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加企业竞争力与活力。一个企业集团是由多个改制的个体构成的,个体改制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全局。因此,内审同样需要对企业的分块改制深度界入、全程参与,以监督改制行为的规范性、合理性。

由于分块改制相对企业的整体改制来说,其规模、授权、执导者不一,改制的规范程度也打了折扣。如,企业进行分块改制时,往往作为企业行为来运作,一些内部单位进行公司化改制时,甚至不通过事务所审计或经营者的离任审计就直接进行划帐、切帐、改制,且操作过程中有诸多不规范行为,如:低估资产、预留秘密准备、改制前突击消费、多报不良资产、隐匿、私分帐外收入、帐外资产等。针对分块改制,企业应模拟整体改制的一套规范化流程实施操作,首先,内审应参与企业内部组建的改制小组,参与并指导对被改制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内审进行资产清查时,不但要理清产权关系,特别要查证财产的完整性、要摸清资产的潜在盈亏和帐外的风险。其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通过内审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结论的综合利用,核定企业的资产,确定个人入股比率,确定企业出资方式、资本结构、从保护经营者与职工的积极性角度出发,确定经营者和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如,年薪、业绩提成、股票、期权、分配方案等。最后,在企业财务部门完成改制的切帐、分帐、立帐工作后,审计人员应对其帐务处理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检查与监督,并重点检查实物的分割与转移情况。

在分块改制中,我们也会遇上这样的情况,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内部改革过程中,将公司化及个人参股当作一股浪潮来追求,不顾实际情况盲目跟风。如有的内部单位自身没有主营项目,没有市场竞争力,缺乏各项改制条件却急急上马、强制改制,最终以失败收场。又如,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将内部的经营单位纷纷推向改制,造成企业划小过度,一方面造成了各单位只算小帐不顾大局的局限性,造成无谓的同业竞争、渠道重复建设等问题;一方面,企业的风险分散到各个小单位中,总体风险反而放大。因此,我们内审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帮助企业优化组合资产、改善资源配置,内审应当评价内部单位的改制条件与资质,对于没有市场竞争能力,不具有创造价值能力的单位,应提出关停并转的建议,对与同类可共享资源应按产业链提出优势整合的建议,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与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二、企业实现产权制度改革之后,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阶段内审面临的任务:

改制之初的努力解决了产权清晰的问题,但是改制并非一改了之,也非一帖见效。在现实里,为数不少的改制企业因为机制换汤不换药,很快又陷入新的经营危机与管理困境中去了。因此,我们说实现产权体制改革后的企业,只是具备了良好的先天条件和企业素质,要将其导入良性循环,还需要通过内控流程的再造,合理的组织机构的调整,通过对个人观念的改造,分配机制的变革,在真正意义上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才能开创出全新的局面来。

李金华审计长提出过内部审计机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你所在的部门、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方面发挥作用,这就是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所以面临企业制度改革的发展契机,内审作为企业的诊脉人,作为股东权益的维护者,应参与公司的治理,在健全内控、预警风险、加强考核等方面有所作为。

(一) 实施内控审计及遵循性审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

企业改制后,首先直面的问题就是健全内制、及时跟进高效的市场机制与内控管理机制,内审拥用熟悉业务流程、熟悉内部管理的优势,因此,内审可以开展建制、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咨询业务,帮助企业理顺制度流程、合理划分管理层次;内审可以通过内控制度的审计、遵循性审计,检查企业制度流程的建立、执行情况和科学性,促进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促进管理效力的不断强化。内审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点和失控点提出改进的措施,要求改制单位整改。对于审计时发现的建立而没有切实执行的制度,或规定而不切实际的制度应进行重点治理。

(二) 实施年度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审计,规范企业经营活动:

改制是为了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改制也赋予企业经营者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内审应在评价改制企业责、权、利的制衡中发挥监督与鉴证的作用。在一些分块改制、个人参股的企业中,由于经营权限的下放与经营单位自律机制的不健全,会出现为了谋求小集体利益经理人与财务共同舞弊的行为,如:部分个人参股单位利用政策打擦边球,以公司代垫、帐外资金代垫等形式归还期股,造成责权利的不配比,扭曲了改制利益联动的初衷。又如:随着个人股的入主,受利益的趋动,为及早收回投资或提前分利,经营者与财务人员共谋粉饰报表,造成虚盈实亏。再如:部分经营者片面的求政绩、追求短期效应的情况非常的突出,如对科研、新品开发、市场建设的投入不足等状况的出现,给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危机。内审人员通过日常财务收支与经营审计,应对各改制单位效益的真实性、企业自主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监督与鉴证。

(三) 加强风险预警机制,为决策者及时提供信息是改制企业审计的工作重点。

在我们的审计实践中会发现,单纯的帐面审计越来越面临尴尬,因为,大多数未在帐面上披露的事项,特别是风险事项,成为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因此,企业的经营风险是我们内审应强烈关注的核心问题,随着企业的分块改制,企业的经营权实际上已下放到基层,经营的风险也随之放大,内审必须建立高频高效的审计平台,设立多层次的内审网络,建立起风险预警机制。首先,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在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领域查找管理漏洞,识别并防范可控风险。其次,内审还要加强对各单位经营动态的实时跟踪,加强与各单位的内部沟通,定期分析指标来锁定疑点洞察异常现象。再次,审计人员还应重点防范各类隐性风险,如企业担保风险、融资风险、合作经营模式风险、市场风险等。

(四)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考核管理,优化公司治理:

参与评价公司业绩,服务企业考核是内审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现在许多改制企业习惯于将年报审计代替绩效审计,并把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作为考核经理人业绩的主要依据,笔者认为,单纯以事务所审计的结论作为考核的依据,实践下来是不完备的,信息的不对称常常造成社会审计的无力,从而导致企业考核的失准。实践证明,内部审计通过年度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将内审与社会审计结论相结合才能产生可信的、有价值的参考信息。此外,作为内部审计,不仅要参与指标的考核,同时要对考核体系本身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不仅要对财务、运营、职工收入、偿债等指标进行考核,更不能偏废对软指标的考核。多数决策者,并不关注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处理前任遗留问题、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企业长期发展能力、企业信用度等软指标,内审应从加强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对经理人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健全性提出建设性意见,从而达到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制衡股东、经理人、员工、债权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的目的。

(五)开展专项治理,促进改制遗留问题的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后会产生一系列改制遗留问题,如被剥离的应收帐款、存货和固定资产面临挂帐、贱价处理或自然贬值的问题。内部审计应该关注这些资产实物的流向并督促应收款的催收工作,全程参与到剥离资产处理的招标管理工作中去,对待处理的物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估价,审核标底制定的合理性,防止不良资产处理中出现的违规、作弊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浅谈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过程中内审的作用及作为的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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