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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楷书繁体简化来源再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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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三、简化字的来源分类

简化字是在历代的“简体字”的基础上形成的。“简体字”是和“繁体字”相对应的,它们从有汉字以来就有了。简体字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汉字简化,主要不是新造简体字,而是尽量采用已经流行的简体字。具体做法是在过去汉字简化的基础上进行简化,首先整理研究和肯定在群众中长期而广泛流行的、已经社会化的简体字。因此《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化字是具有广泛的社会用字基础的。

本部分将《简化字总表》(1986年版)中的第一表的350个不作简化偏旁使用的简化字(其相对应的繁体字共365个)和第二表中的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其相对应的繁体字共138个),按照简化的方法进行归纳、统计。应当说明的是:第一,关于简化方法的分类,目前大家颇不一致。分类各异,是因为角度不同。有人着眼于来源(分为采用古体字、新造字等),有人着眼于形体(分为省形、改形、同音代替等),有人兼顾来源和形体两个方面。笔者的分析、归纳、统计是兼顾来源和形体两个方面的。第二,各种简化方法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简化字的归类不能绝对化。例如:“云”可以看作省去原字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采用古体字(“雲”古作“云”)。在文中笔者若将其归入“省去原字的一部分”,将不在“采用古体字”中作重复归纳。同类例子将不多作说明。

现将482个简化字(其相对应的繁体字共503个)的来源做一个归纳说明。

1.省去原字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有些字是由好几个部件(偏旁)组成的,从原字中抽取部分形体去代替整体,这些字就化繁为简了,所以也可以说是“以部分代替整体”。

用这种办法简化的汉字有标(標)缠(纏)厂(廠)等共74个,占14.7%。

这种方法古已有之。上文已经说过,早期的文字,具有很强的图画性,不少字都近乎写实,结构便容易造成繁复,极不利于书写的方便快捷。人们便设法抓住对象的主要特征,而将重复的或不重要的部分省去,从而达到了简化的目的。这样,对字义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书写起来却方便快捷多了。如:“郭”本义是外城,本象城墙上四亭相对,占地太宽,不利方块结构,省为两亭;“采”字以手摘树上果实会意,省去果实为。可见这种简化的方式在甲骨文时代即已很普遍。金文中如省(易)为,小篆作,是截取原字的一部分而成的;小篆的“灋”,隶书省为“法”,也是截取原字的一部分而成的。到了楷书阶段,文字的符号性更强了,简化已不斤斤计较于形义的关联,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省去其他笔画,以简化形体的做法就更为普遍了,上述74个简化字就是很好的例证。

2.用符号或单字替代偏旁的办法。很显然,这是用一个简单的符号或单字去代替原本繁难的部分。有些字的某个部分过于繁杂,把这些繁杂的符号用一个简单的符号去替代,这些字就化繁为简了。这些字只要用一个符号就可以代替很多与这个符号完全无关的偏旁。常用的符号有:“丶、ㄨ、又、刂、文、扌、云、大、舌”等。

用这种办法简化的汉字有:办(辦)报(報)币(幣)等共139个,占27.6%。

这种方法也是古已有之。《玉篇》“關”的俗体为“”,用“关”去代替“”,现又省去“門”。《京本通俗小说》把“權”、“劉”、“壞”、“鳳”,简为“权”、“刘”、“坏”、“凤”,也是符号代替法。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称这类字为“符号字”。符号字的繁体很多原来也是形声字(如“雞”、“鄧”),这些字简化以后,简化字就不再是形声字了(如“鸡”、“邓”),因为这些符号(虽然有的成字如“又、大、云”)既不表声,也不表意,它们在这些简化字里只表一个符号。

因此,有些专家学者就据此认为汉字是朝着记号化的方向发展的。提倡“记号化”的其中一员张玉金在《汉字结构的发展方向》一文中通过对2500个常用汉字的结构进行分析,得出“如果把记号字、半记号字统计到一块,则占总数的38.32%,数量仅次于意音字(形声字)。”[2](P98)同时又引他人对《新华字典》(1987年重排本)中的“又、冫、刂、鱼”四部字抽样测查的统计数字说明记号字、半记号字占总数的45.8%。从这两方面论证“现代汉字的结构正朝着记号化的方向发展。”[2](P98)他说:“目前,在汉字体系里记号虽然不占优势,但是数量已相当可观。估计在不久的将来,含有记号的字很可能赶超意音字,成为汉字的主流。……我们的汉字已经走完了原始文字、假借文字和形声文字三个发展阶段,如果不被废弃,它将迈进记号文字(在文字体系里记号这种字符占大多数)的大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2](P98)

很显然,这观点未得到众人的呼应。在“声”上尚有联系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都只是汉字发展的一个阶段,而非趋势,更何况“文字所代表的语素在语音和意义上都没有联系的字符”[2](P97)的记号文字?倘若将记号化作为汉字发展的方向,同样的,多年以后,也将割断我们与后代之间的联系。

3.变草书的连绵笔形为楷书的点画。“汉兴有草书”。草书以连绵的笔形代替复杂的构字成分,使汉字的结构和写法高度简化。由于它保持着原字的“轮廓”,所以有些草体字是不难辨认的。那些为大家所熟悉的草体字,把它的连绵笔画断开,改用楷书的写法,这样的简化字叫“草书楷化字”。如将“學”、“車”、“樂”、“堯”等简化为“学”、“车”、“乐”、“尧”,就是草书楷化的方法。汉碑中已有楷化的草书,宋元以来,这种方法很盛行,如《京本通俗小说》将“書”写成“书”,《列女传》将“樓”写成“楼”等。

用这种方法简化的汉字有导(導)继(繼)实(實)等共33个,占6.6%。

《简化字总表》表二的“简化偏旁”中,象“言”旁之简化为“讠”,“食”旁之简化为“饣”,“”旁之简化为“”;“糸”旁之简化为“纟”;“臤”旁之简化为“”;“金”旁之简化为“钅”;“”旁之简化为“”等,都可作此类理解。

4.改换形声字的形旁或声旁。

汉字中有些形声字的不少偏旁是异常繁复的,书写时多有不便,于是人们便想方设法在不影响字义表达的前提下,用笔画较为简单的形旁或声旁去替换繁复的偏旁,这些字就化繁为简了。

改换形旁的有:肮(骯)硷(鹼);

改换声旁的有:袄()坝(壩)毙(斃)等;

同时改换形声字的形旁和声旁的有:脏(贜、髒)。

从上面就可知道这种简化方法的特点,这些字简化后还是形声字。用这种方法简化的汉字共81个,占16.1%,其中改换形旁和同时改换声旁形旁的数量都很少,各占2.47%;改换声旁的数量较多,占95.06%。

5.同音(或近音)归并。就是用简易的同音字(或近音字)去代替原来的繁体字,即用笔画少的同音字(近音字)去代替原来的繁体字。用这种方法简化汉字,既精简了字数,又减少了笔画,一举两得。

这类简化字有:板(闆)别(彆)卜(蔔)等共82个,占16.3%。

其实这就是通假字,不过带有简化笔画和形体结构双层意义的通假字。《墨子?尚贤上》:“然后国之良士亦将可得而众也”,《史记·刺客列传》:“流涕有顷而后言”,均以“后”为“後”。可见这种简化法也来源甚古。这种简化的方式多数是一代替一,也有少数是一代替二,或者是一代替三,一字而兼两三字之职,确实可以使汉字在字数上得到很大的精简。但是这一类在进行汉字简繁转换时很容易出现问题,这是简化汉字备受责难的一方面,也是目前关于汉字简化讨论较为激烈的一点。“一简对多繁”在某一层面上造成用字的混乱,还会带来词语歧义现象,特别是时常出现在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中简体字文本转换为繁体字文本时字形对应上的错误。即便如此,这些简化字给我们带来的方便,无论如何比它产生的问题要多得多。

6.用传统的方法另造新字。有些字不好就原字进行改造,也不便借用同音字来代替。对于这类繁体字,常按照传统的造字方法另造一个笔画较少的新字。

有些字是在繁体字的基础上,保留繁体字的轮廓另造简体的,如“龙、鱼、马、鸟、当、卢”等字。这些轮廓字有的是草书楷化来的,有的是减省原字某些笔画的结果。

有些字是通过变更造字方法来创造的。有的是以新造简化会意字代替繁复的形声字,例如“竈”之作“灶”,“淚”之作“泪”;有的是以新造简化会意字代替繁复的会意字,例如:“塵”之作“尘”,“筆”之作“笔”;有的是以简体的形声字代替繁复的会意字,例如:“竄”之作“窜”;有的是以简体的形声字代替繁复的形声字,例如:“護”之作“护”,“驚”之作“惊”;等等。

这类的简化字有:帮(幫)宝(寶)尘(塵)等共26个,占5.2%。

7.恢复古体。现行简化字有的采用古已有之的本字,有的或用其古文,或用其或体,或用其奇字。我们将其统称为“恢复古体”。

现行简化字有的比其繁体字的历史还要久远,与其说它们是繁体字的简化,不如说繁体字是它们的繁化。象“云、气、从、舍、卷、凭、与、启”等字都是古已有之的本字。而那些古文、或体、奇字,它们与相应的繁体字形体虽殊,而音义无别,古代通用,今用其简体。例如,“礼”为“禮”之古文,“达”为“達”之或体,“迩”为“邇”之古文,“无”这“無”之奇字,等等。

这类的简化字有:碍(礙)表(錶)蚕(蠶)等共53个,占10.5%。

标签:艺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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