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政治学 > 哲学理论论文

浅谈哲学理论与政治思想的矛盾

编辑:sx_zhangjh

2014-10-24

浅谈哲学理论与政治思想的矛盾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哲学理论与政治思想的矛盾,网站内容每天更新,欢迎大家时时关注哦!

中国古人非常重视“阴阳”这对概念,并赋予阴阳以丰富的伦理道德内涵。他们一方面大力论证“阳主生、阴主杀”是不可更改的“天道”,为德刑两手治国的方略寻找哲学上的根据;另一方面,古人又抱着美好的愿望,提出要实现“人皆尧舜”、没有刑杀的政治理想。这样一来,政治上的美好愿望与哲学上的阳生阴杀思想就形成了尖锐的矛盾。认真揭示这一矛盾,对我们今天的理论建设也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一“阳生阴杀”的哲学理论

人们很早就提出了阴阳的概念,《周易•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是人类在与自然界的接触中,总结出的万事万物的一个共性:事物皆含有“阴阳”两个对立面,并且是在这两者的对立、交合、转换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儒家将阴阳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广泛地运用在自己的政治、伦理等思想体系之中,认为“阳尊阴卑”、“男为阳、女为阴”、“君为阳、臣为阴”、“阳主生、阴主杀”等等,这些哲学思想对中国文化、政治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关于“阳生阴杀”的思想,《春秋繁露•阳尊阴卑》说: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阳为德,阴为刑……故曰: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是故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位而行于末,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董仲舒认为阳主生、阴主杀,虽然要以生为主,以杀为辅,但“生杀”作为一组对立面,就像阴阳一样,缺一不可。榖梁赤也提出了“独阴不生,独阳不生”(《春秋榖梁传》)的理论,阴阳相辅相成,以成就万物。应该说,儒家的这一认识是深刻的,并将其用于政治领域,从而为治国的德刑两手找到了十分扎实的理论依据。后来的道学宗主周敦颐忠实地继承了这一思想,并把这一理论同自然现象联系起来。他在《通书•刑》中说道:天以春生万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即成矣,不止则过焉,故得秋以成。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灭无伦焉。故得刑以治。古人认为春天阳气盛,因此万物生长;秋天阴气重,因此万物凋零。周敦颐告诫人们应该效法自然,“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在儒家的哲学思想体系中,“德刑”、“生杀”的存在,就如同“阴阳”、“春秋”的存在一样,是天经地义的。在宋代,这一思想几乎成为儒家的共识。《宋史•罗汝楫列传》记载:帝问:“或谓《春秋》有贬无褒,此谊是否?”(罗汝楫)对曰:“《春秋》上法天道,春生秋杀,若贬而无褒,则天道不具矣。”帝称善,尝曰:“自王安石废《春秋》学,圣人之旨寖以不明。近世得其要者,惟胡安国与卿耳。”能够与胡安国相提并论的罗汝楫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把褒贬、德刑提到“天道”的高度去认识。圣人上法天道,治国必须使用德刑两手,不然就“天道不具”,政事不成。既然阳生阴杀、春生秋杀是一种不可人为更改的客观存在,是天道的一种体现,那么由天道所规定的政治上的德刑两手自然也是不可更改的。因此圣人就要效法天道,使用恩威去治理国家。应该说,古人把政治现象比附于自然天道,虽然有其勉强之处,但治国必须德刑并用的这种看法大致还是正确的。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