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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哲学家哲学思想下的文学观

编辑:sx_houhong

2014-03-28

哲学家哲学思想下的文学观如下文

一“、感物道情”与“圣贤气象”

正是通过“情”的审美感化上升到“志”之境界。“感物道情”是中国传统诗学观念,从“诗言志”(《尚书》)到“诗缘情而绮靡”(《文赋》)、“感物吟志”(《文心雕龙》),再到“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行诸舞咏”(《诗品序》),都是强调诗歌之“情”的“感物而动”的性质。古代文人认为,诗所表现的“情”是创作主体受外界客体的触发而产生的一种心灵感触,朱熹继承传统诗学思想,在其理学“性情”理论下,形成了自己的“感物道情”的诗学主张。“感物道情”可以说是朱熹对文学本质的认识,具体来看,诗人所感之物包括自然景物,这是“感物”最主要的内容,在朱熹文论和创作中体现得最为频繁。《诗集传》和《楚辞集注》中,朱熹对作品中的植物、香草作了全面而细致的考察,有时甚至用《本草纲目》《黄帝内经》等医书中的术语进行考证。所感之物也包括社会事物,尤其是那些不寻常的社会遭遇与社会事件。在这方面,朱熹借鉴司马迁“发愤着书”与韩愈“不平则鸣”等思想,并融入“感物道情”,使其理学思想与文艺批评理论更加圆融,主要体现在《楚辞集注》中他对屈原及其辞赋的评价。从屈原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屈原自己的人生遭遇出发,朱熹得出《离骚》是体现屈原“忠君爱国”之情的结论。“感物道情”的另一方面是“道情”,在朱熹看来,所道之“情”既可抒发愤懑之情,如《楚辞集注》中对《天问》的品评:“屈原放逐,彷徨山泽,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图书天地山川神灵,琦玮,及古贤圣怪物行事,因书其壁,呵而问之,以泄愤懑。”(《楚辞集注》卷三)也可抒写男女相悦之情,如他对《诗经》中以爱情为题材的诗歌,只要“出于正”就会给予客观的评价。当然,另一类诗像《邶风?静女》《卫风?木瓜》《郑风?将仲子》《郑风?有女同车》,朱熹把它们归为“淫奔”之诗,其标准来源于儒家的“思无邪”,也和他所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相统一。但朱熹否定的仅仅是不合于“理”的,没有受到“理”的节制的私语,而不是一切正常的情感,所以朱熹认为情感是合理的存在,它是人性的外观,是不应逾越节制的。这对于作为理学家的朱熹来说,实属难得。

(一)《楚辞集注》中的“忠君爱国”之“志”

朱熹《楚辞集注》的最大功绩,在于他不把《楚辞》仅仅看作是骚人词客吟风弄月、露才扬己之作,其主要目的而是要“发明屈子微意”,挖掘蕴藏在屈原作品中的高尚人格和“忠君爱国之诚心”。这一方面与朱熹所处的时代有关,另一方面则源于他对文学“感物道情”的独特见解。朱熹在《楚辞集注》中说:“原之为人,其志行虽或过于中庸而不可为法,然皆出于忠君爱国之诚心。原之为书,其辞旨虽或流于跌宕怪神,怨怼激发而不可为训,然皆出于缱绻恻怛、不能自已之至意。虽其不知学于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独驰骋于变风、变雅之末流,以故醇儒庄士或羞称之。然使世之放臣、屏子、怨妻、去妇,泪呕于下,而所天者幸而听之,则于彼此之间,天性民彝之善,岂不足以交有所发,而增夫三纲五典之重?”(《楚辞集注》卷首)类似“忠君爱国”这样的表述在《楚辞集注》中随处可见。如他评价《湘君》:“此篇盖为男主事阴神之词,故其情意曲折尤多,皆以阴寓忠爱于君之意。”(《楚辞集注》卷二)说《山鬼》是:“至于思公子而徒离忧,则穷极愁怨,而终不能忘君臣之义也。”(《楚辞集注》卷二)“忠君爱国”不仅体现出《楚辞》的政治和伦理意义,更重要的是它源于诗歌固有的“道情”这一本质内容,这正是朱熹对楚辞学作出的重要贡献之一。在朱熹哲学体系中,与“情”属于同一层次的还有“意、志、才、气、欲”等范畴,朱熹认为“情又是意的骨子,志与意都属情”(《孟子集注?或问》卷11)。在儒家“诗言志”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志”又是“情”之最高境界,《楚辞集注》中,朱熹把屈原的“忠君爱国”之“情”转换为“志”的境界。如他解释《国殇》“霾两轮兮执四马,援玉兮击鸣鼓”说:“援击鼓,言志愈厉,气愈盛也”;(《楚辞集注》卷二)评宋玉的《九辩》:“闵惜其师忠君而放逐,故作《九辩》以述其志”《楚辞集注》卷八);(评价《山鬼》说“:以其托意君臣之间者而言之,即言其被服之芳者,自明其志行之洁也;言其容色之美者,自见其才能之高也。”这里的“志”不是“诗言志”的简单继承,也并非司马迁所说的其志可“与日月争光”(《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而后的“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而是“出于忠君爱国之诚心”,朱熹对屈原作《离骚》抒其“志”是持积极的态度,这样的评价正是其“性情”思想的体现。“性“”情”之间形上与形下的关系,使“情”具有内在的道德根据,“因情以见性,实际上是情感体验的自我超越,即把人的感性活动提升为道德化的本体存在,这样就提高了人的自我价值”[2]。屈原志洁,故其情必定是合乎道德标准的,在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理学体系中,这种“性情”评价也必定是积极的,所以在朱熹这里,它又回归到了“忠君爱国”之“志”的境界。张玉奇先生曾把朱熹哲学思想的道德结构划分为“性———情———行”三个层次,与此相对应的范畴为“信———诚———忠”[3]。潘立勇先生解释到“:信是人的本然之性里实有仁义理智之本性,诚是人的情志中实有爱恭宜别之真情实意,忠乃是人的品行上实有恕廉敬豫的真诚态度。”[1]411朱熹《楚辞集注》称赞屈原“忠君爱国之诚心”,源于其以仁为本体,以情志为功能,以忠为“百行”的人格评价标准,这种“发而中节”、恰如其分的本然之性,正是朱熹所追求的完美而纯粹的“圣贤气象”之天地境界。

(二)《诗集传》中的“感物而动”与比、兴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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