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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税务领域行政强制问题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4-12-16

我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同时,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网络时代的到来以及飞速的发展,信息获取渠道的不断扩展,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分析税务领域行政强制问题

网络舆论监督能有效的提供平台以供公民权利的实现,例如知情权、参政议政和监督权。宪法第二条规定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全国或者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则规定了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公民有向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这是对公民申诉、控告以及检举权的保障。公民通过自身权利的运用从客观上促进对政府贪污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的监督,对政府决策的发布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促进政府行为更合法、合理。同时,由于网络本身存在的一定缺陷,暴露出网络虚拟环境的弊端。例如微博中网友的失实的报道给行政机关带来的负面影响,影响政府形象。这就要求国家需出台规制网络舆论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坚决鼓励网络舆论监督的实现;另一方面规制政府行为,促进其对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视程度、配合程度以达到提升政府政务水平,提高处理网络舆论监督的能力。本文从舆论监督理论入手,釆用法学和新闻学相结合,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分析我国网络舆论监督所特有的优势以及客观分析其所存在的不足。通过立法的方式鼓励其更加科学的发展并要求政府执法中针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回应和引导以及网络舆论中出现的瑶言,能及时、准确的完成其职能。

网络监督的完善也可以视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党和政府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完善行政法治建设,能否成功完善职能的履行关系到我国改变发展能否顺利进行以及我国政府公信力的提升。目前,行政机构对于配合舆论监督以及对舆论监督的监管还有有待改进之处。在配合网络舆论监督上,政府机构及其人员的抵触心理不利于公民了解政府、不利于政府形象的建设;在对舆论监督方面,对网络舆论的监督目前还处于相对匮乏的阶段,该不该监管,如何监管,监管到哪一步,能否做到“不越位”亦“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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