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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邓小平政治发展观的基本内容

编辑:sx_zhangjh

2014-10-24

浅析邓小平政治发展观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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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内容,就是通过改革实现政治系统运行的民主化和法制化。由于政治发展自身的复杂性和中国所具有的独特政治文化传统、所处的特殊的现实国情和面临的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决定了体制改革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体制改革能否成功,取决于能否抓住其中的关键问题,并采取正确的改革战略和改革模式,将政治发展逐步引向深入。

一、邓小平政治发展观的基本内容

邓小平的政治发展观,是由民主、法制、体制、改革、稳定等概念组成的一个逻辑十分严谨的科学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政治发展的目标。这就是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地位,邓小平有三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一是从社会主义根本属性的高度阐明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归根到底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主义在经济上是劳动者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上的平等,这种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反映到政治上,即是社会主义民主。二是从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的角度,阐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和权利,才能极大地调动和发挥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之成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强大动力。三是从社会主义自身的角度,揭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中国建立后的一段时间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度经历曲折,关键是民主遭到了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获得全面发展和进步,关键是社会主义民主获得了发展。我国政治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表明,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最本质的特征。

2、政治发展的保障。这就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不仅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崇高地位,而且为如何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指明了方向。贯穿邓小平民主思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关于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在民主与法制问题上,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又超越了毛泽东。他所继承的是毛泽东关于要用人民民主来防止党和国家权力蜕变的思想;他对毛泽东的超越,是摈弃了毛泽东的“大民主”方式和“人治”式民主,主张“法治民主论”。基于对民主与法制不可分割的深刻理解和把握,邓小平反复强调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这是邓小平政治发展理论的重要内容。

3、政治发展的途径。这就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既然破坏民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来自于领导人的主观意志,“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因此,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领导人遵守和执行法律的制度基础。

邓小平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87页。)他认为,这些弊端不仅表现为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家长制、人治、特权、机构庞杂等多种形式,而且广泛存在于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这些弊端的存在和延续,显然无益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与政治发展的客观进程。因此必须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全面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看,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政治体制改革应作为改革的一个标志。我们要精兵简政,真正把权力下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把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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