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社会学论文 > 农村研究论文

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探讨

编辑:

2014-05-09

1.加快养老保险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社会政策的形式。政府应当重视养老保险的建立,充分发挥强制权为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完备的法律法规,即提供养老保险立法和各种具体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各地老年人分布状况,使各级政府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结合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体制,合理运用养老资金,在法律的规范下明确职责与权利,规范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使养老保险这项权利得以实现,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行的政策,更有利于保障农村老年群体。2.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对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力度。目前,部分农村地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需要财政支持。在这些地区,政府必须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由政府承担更大的责任,我国养老主要是依靠国家养老为主,单纯的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养老,农村养老保险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补贴和集体补贴来实现的,其中国家财政补贴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资金来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形式的不断发展,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加之地方政府的有效投入,共同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作为农村养老对象的个体,也应该明确个人享受国家的养老政策情况下应该承担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险所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型”,才能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3.完善农民养老金个人帐户制度。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采取农民个人和集体集资缴费的方式,这种方式是采用完全积累的个人帐户制,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都完全记入了个人帐户,受益与缴费完全对应,所以农民理应缴纳费用。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采取多方筹集养老金的模式,但不是强迫农民参保,利用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建立养老金账户,在农民自己个人缴纳一定资金的基础上政府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引导农民自己管理好个人账户,逐步形成“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缴费为辅和政策资助引导”的筹集机制。

4.规范农保基金管理,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次。目前我国广大农村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这种专项基金作为农民的血汗钱,养命钱,所以必须确保基金的安全。在农村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对基金的管理,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集中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成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国家通过立法制定基金运行的管理办法,专门机构依法独立操作。国家为保证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适合农村养老保险法律监督体系,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顺利进行,基金的保值增值达到利润最大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