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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北朝隋唐胡人聚落首领问题的争论与辨析

2013-04-10

【摘要】:历史,一是指过去事实的记载;二是指已过去的事实;三是指经历,底细;四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沿革,来历;五是指以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六是指历史学科。精品学习网论文网为您提供历史论文范文参考,以及历史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前 言

关于《通典·职官典》、《隋书·百官志》、《旧唐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所记北齐的“萨甫”、北周及隋的“萨保”、唐朝的“萨宝”,自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学者们做了种种解说。然而,关于萨保(以下即作为不同时期萨甫、萨簿、萨宝的统称)一名的语源、萨保的性质、萨保和萨薄的关系、萨保的管理范围、宗教信仰等问题,都有待深入讨论。而且,在我看来,近年来发表的一些专题论文,有些观点距离事实越来越远,有必要加以通盘的考辨,以期求得萨保的本来含义。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对北朝隋唐胡人聚落的总体看法,因此不得不辨。以下先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整理,然后结合传世文献记载、近年发现的安伽墓和虞弘墓资料以及一些石刻史料,对萨保一词加以考释,并就该词的原语及其含义,来阐明笔者的看法。

一、关于“萨保”和“萨薄”的研究史

我们感谢富安敦(Antonino Forte)教授对1995年以前东西方学术史的清理[1],但他是主张萨保即萨薄说者,因而在叙述时带有强烈的倾向性。我们以下还是择要依照原文来列举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仅在无法找到最早的西文原文时才依据富安敦的叙述。

1863年,伟烈亚力(Alexander Wylie)在《犹太人在中国》一文中,猜测萨宝是希伯来文Saupher的音译,意为一个“抄书手”[2]。1897年,德微里亚(Gabriel Devéria)在《中国的穆斯林与摩尼教徒》一文中,推测是叙利亚文sābā “vieillard”(老人)、“ancien”(年长者)的音译[3]。1903年,伯希和(Paul Pelliot)撰《萨宝考》,检出《通典》、《两京新记》、《长安志》中的相关记载,至于萨宝的原意,则接受了德微里亚的看法[4]。1919年,罗佛(Berthold Laufer,一译劳费尔)在《中国伊朗编》一书中,批评用叙利亚文来比定唐朝都城担任波斯宗教事务的官吏称号,他认为这个汉译名来自一个中古波斯文*saθ-pāv或*xsaθ-pāv,其古波斯文的形式是xsaθra-pāvan[5]。1923年,陈垣在《火祆教入中国考》一文中说:“《魏书》卷一○二、《隋书》卷八三:康国都于萨宝水上阿禄迪城。康国,唐人谓即康居,为祆教流行之地。萨宝之名,是否取于此,不可知也。”[6]

1925年,藤田丰八在《关于萨宝》一文中,先揭出王国维提示的《隋书》卷二八《百官志》、《通典》卷四十《职官典》、《新唐书》卷七五上下《宰相世系表》中的材料,然后指出约生于北魏宣武帝延昌二年(513)之前的晋荡公宇文护的小字“萨保”,但从此前北魏与流行祆教之伊兰系诸国关系来考察,他以为此词不一定来自伊朗语,也不一定指祆教教长。他认为此词应当是佛教典籍《贤愚经》和《法显传》中的 “萨薄”,即梵文sārthavāha(商人首领)的对音,而萨薄在宇文护取小名时早已脍炙人口。此外,藤田氏还强调:“萨宝者,自以之视作商主为最稳当之解释。惟彼等俱属祆教徒,其刑法(即胡律)亦有置于祆祠中之习惯,因此,祆祠设立萨宝府,而以萨宝任统制一切之责。”他的意思是说,萨宝不仅仅管理祆教,也管理其他事务,特别是商务。因为伊朗系国家置胡律于祆祠,所以北朝隋唐的萨保府就设在祆祠当中。他认为虽然尚不知宇文护的父母是否信佛,但宇文护是个热心的佛教徒,其“萨保”一名,应当是取“商主”之意,而不会是取祆教教长的意思[7]。1926年,桑原骘藏在《隋唐时代来华之西域人》中,提到藤田氏在前一年发表的论文,接受萨宝为队商首领的看法,但不接受来源于梵文的sārthavāha,而认为与同样是“队商首领”的回鹘文sartpau关系更为密切,他还提出可能有一个相对应的粟特文[8]。1933年,向达在《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中讨论祆教时,补充了《隋翟突娑墓志》、《唐米萨宝墓志》等新资料,并指出“萨保即是萨宝,皆回鹘文sartpau之译音,义为队商首领”[9]。显然是接受桑原的论说。

1962年,丁爱博(Albert E. Dien)发表内容极为丰富的评述文章《萨保问题再探》,分别讨论了三个名词:第一,首先介绍贝利(Harold W. Bailey)考证于阗文的spā或spāta系指“senāpati, military official”即军官的看法,在和田出土双语文书中,汉字音译作“萨波”,然后指出《周书·波斯传》中掌四方兵马的官名“萨波勃”系同样的称呼,而《旧唐书·焉耆传》中的焉耆王名“薛婆”,《册府元龟》作“萨婆”,但不清楚是否为同一译音。第二,关于佛教文献中的“萨薄”,他指出在康孟详(fl.194—199年)译《兴起行经》、康僧会译《旧杂譬喻经》(251年)中是作为商人的名字,道略集《杂譬喻经》作“萨薄主”,此名还见于昙无谶(fl.414—426年?)译《裴(悲)华经》、佛陀跋陀罗与法显合译《摩诃僧祇律》(416—418年)及《贤愚经》(445年)。虽然早在1836年E. Jacquet就指出此词是sārthavāha(一组商人的首领)的对译,但并未受到重视,直到1904年伯希和用《十诵律》与Divyāvadāna的对比,确定了两者的对应关系[10]。在其他佛教故事中,萨薄还被译作“贾客”、“商人”、“导师”。丁爱博进而认为,梵文sārthavāha似乎已从印度传到中亚,即中古帕提亚文的s’rtw’, srtw’、于阗文的sā??vāya、焉耆文的sārthavāk, sārthavāhe、回鹘文的sarthavagi, s’rtp’w,还有罗佛指出的藏文sar-phag。此字的头一音节sārtha在中亚的最早用例,见于恒宁(W. B. Henning)考订为312—313年所写的粟特文古信札的s’rth,恒宁译作“caravan”(队商)。由于队商首领有导引和护卫商人通过危险地带的作用,所以萨薄被当作佛或菩萨的一种比喻说法。第三,关于唐以前和唐代管理伊朗胡人聚落的官称萨甫、萨保、萨宝,他首先整理了已知的萨保府各级官吏,认为萨保府可能类似于唐宋时期管理大食商人的番坊或南北朝时管理僧人的机构。至于该词的语源,他认为于阗的“萨波”可以等同于这个“萨宝”,不论从发音,还是从称号的角度,都可以成立,而这一比定可以说明萨宝未必是一个纯粹的宗教官员,而应当是一个世俗官称。至于宇文护字萨保问题,他不同意陈寅恪先生把萨保和祆教联系起来的观点,认为从宇文护家庭其他成员的佛教化名字和他支持佛教事业的做法,宇文护更可能是佛教徒,而取“萨保”一名,一种可能是取“菩萨保”的意思,另一种可能则如藤田丰八所说,是来自梵文的sārthavāha。他在结论中说:从公元二世纪至六世纪,佛教文献中的萨薄是梵文sārthavāha的音译。到六世纪,萨甫作为伊朗胡人在中国的行政首脑出现,即隋的萨保和唐的萨宝。萨保更早是作为宇文护的小名出现,有理由认为也是梵文sārthavāha的表现形式。由于sārthavāha的“队商首领、商主”的含义明确,且这个梵文词在中亚具有世俗的用法,因此可以考虑萨甫、萨保、萨宝也是sārthavāha的音译。九世纪于阗当地有等同于梵文senāpati的官称“萨波”,类似的称号亦见于六世纪波斯和七世纪的中亚,如果可以和萨甫、萨保比定,则宇文护使用同样的词就有些不太适合。也许萨波也是表示sārthavāha,其比定为spā, spāta是后起的语源。但目前来看,说萨波与其他音译词相似是明智的,两个系列还是区分开好。虽然这个问题在一百年来有很大进步,但丁爱博认为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11]。1963年,薛爱华(Edward H. Schafer)在《撒马尔干的金桃》中讲到长安的外来居民时,说到其中以伊朗居民占重要地位,因此唐朝政府为之特设“萨宝”一官来监管他们的利益,“萨宝(sārthavāk)的字面意思是队商首领”,并加注说sārthavāk是个粟特词,根据是丁爱博告诉他的贝利的看法[12]。1971年,羽田明在《粟特人的东方活动》中,认为萨宝更可能源于回鹘文的sartpau,而此词应当来自粟特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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