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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来的农村经济发展

2013-04-01

【摘要】:历史,一是指过去事实的记载;二是指已过去的事实;三是指经历,底细;四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沿革,来历;五是指以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六是指历史学科。精品学习网论文网为您提供历史论文范文参考,以及历史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美籍华裔学者黄宗智先生在他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等著作以及一些论文中,提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和规范认识危机问题,引起巨大反响和激烈争论。在我看来,不管我们是否接受黄氏提出的一些具体见解,应当承认,他的确触及到关于明清以来的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核心难题。在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等经典理论的指导下,在西方成功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参照下,人们自然而然地以西方标准评价中国的经济历程。然而,经济史的内容是异常复杂的,建立在带有宿命论色彩的历史决定论基础上的研究者们必然遇到史实与理论扦格之处,也就是黄氏所说的“悖论”。面对“悖论”,一部分学者坚信经典理论的正确性,把商业化、雇佣劳动、人身依附关系松弛等现象视为中国经济发展中预示着未来资本主义发展趋向的新事物,另一部分学者则比较注意中国历史发展的独特性。

在这后一类学者中,我想特别举出明清经济史研究方面作出巨大贡献的傅衣凌先生。基于对明清时代广博而深刻的了解,傅氏认识到,“中国历史发展有其本身的特点,既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欧洲社会、日本社会,也有别于其他亚洲国家”(《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页)。他将明清时代的社会经济状况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斗争。第二,是新、旧因素交错存在。第三,没有出现崩溃的现象,但有分化的征兆。第四,地主阶级对经济的控制更加严密。(《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论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6页)在谈及中国经济的特点时,傅氏最常用的一句话是“早熟而又不成熟”。傅氏使用这句话旨在表明中国历史的独特性质,反映的却是西方式的观念,也就是说,他首先假设中国与西方的历史发展进程具有同质性,接着又将中国经济诸现象与西方模式对比,以判定哪些是“早熟”的,哪些是“不成熟”的。这样,他实际上仍将中国社会置于一种尴尬境地:西方社会的发育是正常的,中国社会的发育却很不正常,或者说是畸形的。依照他自己概括的,“早熟而又不成熟”模式审视“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便得出这样的认识:一方面,他主张中国历史没有背离一般历史的共同发展规律,认为明清已存在着资本主义萌芽;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明清时代还不具备“萌芽”生长的适宜土壤,直到鸦片战争前,中国封建社会还未走上末期(即衰亡期),没有出现崩溃的迹象。他指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道路,是不同于其他国家所走的道路,而是沿着萌芽——夭折——继承与发展这一条独特的倾斜型的中国式的道路向前发展的。”(《变迁论》,第160页)在这样的立场上,与许多“萌芽论”学者不同,傅氏对商品经济的评价并不很高,他说:“对于中国商品经济的估计,既要看到它起着分解自然经济,促进阶级分化的作用,还要认清它在巩固自然经济,并和土地权力、官僚政治相勾结的实质。如果不分主次,过分强调商品生产起进步的作用,而忽略其绝大部分起巩固自然经济的主要作用,那就会有把后期封建经济近代化的危险。”(《论纲》,第3—4页)

很明显,傅氏对明清经济的分析虽鞭辟入里,却也包含着许多矛盾点,最重要的是:他认识到了中国历史进程与其它国家不同,是极为独特的,却又不能不把西方模式认作是代表人类共同发展规律的模式。他没有对西方模式的普适性产生真正的怀疑,而是把理论与事实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事实本身之间的矛盾,用成熟与不成熟、先进与落后、新与旧交错存在等方式进行解释。应该说,明清以来中国经济结构内部有较为发达的商品经济存在,却又未能顺利走向资本主义,这是一个公认现象。傅氏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也正是东西方许多学者采用的模式,只不过他们中的许多人更趋极端。

黄宗智先生的卓越之处,就在于把人为认定的事实之间的矛盾还原为理论与事实之间的矛盾。换言之,黄氏注意到了把经济现象割裂为先进与落后、传统与现代的分析方法无助于接近事实真相,而是把中国经济作为一个结构——功能意义上的整体来把握,这种重视整体的区域实证研究,使他认识到基于西方模式的理论无法概括中国的历史实际。于是,黄氏围绕“过密化”这一中心概念,构建了一个独到的分析模式,极富理论魅力,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明清以来的经济结构的了解。比如,“耕织结合”、“男耕女织”几乎是中国经济史研究者的口头禅,但较少有人对此种形态进行实证性的疏理和实质性的分析,黄氏致力于此,获得了建设性成果。当然,黄氏提出的解释模式,不一定会被所有学者接受,其他学者也可能会提出另外富有解释力的模式。但毫无疑问,黄氏的诠释进一步厘清了问题所在,正如他所期望的,依靠中国经验建立一个有说服力的理论模式将是今后的重要课题。

黄氏将明清以至一九四九年以后的集体化时期的农业经济表达为“过密型增长”,即“没有发展的增长”。在我看来,实际上也可表述为“缺乏有效制度创新的增长”。正是由于在制度方面没有发展出适当的模式,中国经济长期在马克·埃尔文所称的“高水平均衡陷阱”中挣扎而无法脱出。

制度、天赋要素、技术和偏好构成经济理论的四大柱石。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功能。因而,制度至关重要。我们循此思路回到“过密型增长”的起始阶段,可以看到,明清时代主要的变化发生在生产要素内部。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两方面,明清时代的变化主要在人口增长大大超过耕地面积增长的速率。在这种前提条件下,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大力降低出生率,减少人口;(2)大力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收入;(3)大力开辟农业以外的就业机会。我国所走的是第二条道路,正如黄氏所指出的,它包括三种可能性:(1)土地收入的增长高于劳动投入的速率;(2)土地收入的增长与劳动投入的速率相同;(3)土地收入的增长低于劳动投入的速率。(《长江》,第11页)只有第一种可能出现才会导致经济发展;第二种可能虽然存在,但这种动态的平衡很难长久保持;第三种可能就是“过密型增长”,正是中国所实际经历的道路。

经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农业长期不能摆脱“过密型增长”的困境,从整体经济结构来看,是未能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和调整产业结构;从农业经济来看,是未能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使产量出现超越劳动投入的大规模增长。其中,调整产业结构,主要是开辟农业外就业机会是第一位的,也是十分困难的,因为这需要制度方面的重大改变。能使产量大规模增长的技术创新固然受市场需求的刺激,但一个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所有权结构更为重要,因而,技术创新问题从根本上说也是一个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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