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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网络举报反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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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

2009年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新举报网站域名,实现了全国各地均可通过这一网站进行举报。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新时期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网络举报为党在新时期的反腐工作提供了一种更先进、更有效的手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举报将会成为新时期主流举报方式。

(二)网路举报反腐的特点

与传统的信函举报、电话举报相比,“网络举报”具有快捷、方便、保密等特点。

1、信息传递迅速。与传统的防腐反腐手段不同,互联网不受地域限制,且传播迅速,一旦事件被曝光,网民会出于某种目的而不断进行转载、评论、跟踪。这就减少了传统信访繁杂的程序,节省了上传下达的时间,降低了中间过程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反腐效率;2、网路举报信息量大。网络的发展,为反腐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武器,它兼声音、图像、动作、文字于一体,展现的内容更丰富多彩,信息量庞大。因此,网络可以全方位地为反腐工作提供更加具体直观的证据,逼真地展现腐败分子的罪恶行径,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3、网路举报受众率高。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0年6月8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有网民3.84亿。网络规模居世界第一,而且普及率持续增长。庞大的网民数量为我国网络反腐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

(三)网路举报反腐局限性

尽管网路举报具有可以随时反映问题,不受时间限制,节约举所成本等优点,但由于它是一种新兴的反腐模式,各种相关政策还没完善。网路举报反腐仍然存在局限性。网络举报缺乏规范和引导。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使得网民可以针对腐败现象,畅所欲言。然而,过分自由和不受拘束也会影响举报的真实度和可信度。此外,也存在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网络进行恶意诽谤、侵犯隐私、泄密和危及国家安全。实践过程中发生的网络舆论监督的滥用,也就是网络媒介民主权利的滥用。举报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我国目前还没有《举报人保护法》,匿名举报不易被采纳,而实名举报很容易给举报者信息安全和个人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对于在网上提供反腐信息的举报人未能从法律上给予举报人可能遭到打击报复的保护。还有,如果在网络信息管理上不到位,很有可能导致信息泄露现象。

以上这些问题的解决会影响舆论监督的质量和效力。这些局限性会让网络举报反腐就会成为一种没有效果的形式主义。

三、完善网路举报反腐模式的建议

正如任何事物一样,都存在两面性。网络举报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它能给反腐工作带新的路径,但是如果相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得当,它也会给反腐工作的带来负面影响。如前文所述,当前我们的管理者已经开始关注并逐渐重视网络举报,但这还是不够的。我们仍需要在更多方面上给及网络举报在法律和政策上都首先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对其进行科学管理,使网络举报上升为可执行的科学的一种反腐政策,这就要求我们朝以下几点方向去努力。

标签:计算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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