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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集团的资产经营

编辑:sx_chenl

2016-09-27

本文讲述了关于企业集团的资产经营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具体阅读下吧。

企业集团资产经营是在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提出的,其实质是改变原有国有企业集团的经营模式,通过政府授权确立和理顺企业集团内集团公司和其他成员企业间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实现国有资产由物化管理到价值管理的转变,达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的目的。实现这种转变,关键在于企业经营机制的创新上,就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的具体操作来说,如何确立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好集团内部法人之间关系,如何进行企业集团内国有资产优化,是实现企业集团内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历史回顾

国有资产是指所有权归公民全体而不归任何个人或法人的由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由于资金投入及其收益、拨入经费、接受馈赠等形式形成的各种形态的资产。尽管世界各国社会制度不同、经济体制各异、国情也千差万别,但都有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

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有资产主要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国有化浪潮中迅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国有资产从产至今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其共同性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时期,即:以扩大国有资产数量为主的集权管理时期,这一时期国家集中财力优先发展了一些行业,国有资产数量迅速增大;从集权管理到集权、分权管理相结合的时期;然后又从集、权、分权管理相结合时期发展到如今以控股经营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和管理方式作为补充的新型管理时期(两时期主要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

二、经济学与国有资产管理

西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变化,与西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关联。在重商主义时期,以国家干预为主,代表人是托马斯·曼,代表作为《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后来,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以其《国富论》为代表的“看不见的手”确立了市场调节理论,奠定了西方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二战的爆发,使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为战争对抗,凯恩斯“国家干预论”应运而生。凯恩斯从有效需求不足出发,否认了萨伊的供给创造需求及瓦尔拉斯的市场调节自动实现经济均衡的传统经济学“市场自发论”,提出了以国民收入决定论为中心,以国家干预政策为基调的现代宏观经济学体系,被后人称之为凯恩斯革命。但长期推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导致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结果导致西方国家长期持续的通货膨胀,也导致了凯恩斯主义危机。以美国弗里德曼为首的货币学派、卢卡斯的合理预期学派及萨伊供给学派的新自由主义“市场自发论”的兴起,产生了当代经济学。国有控股公司的普遍出现使世界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出现了新变革,使国家与企业的单一产权关系变为多层产权关系,促进了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在企业一级组织上的相互融合和渗透,形成了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资产经营格局。

三、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演变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国有资产产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在革命根据地投资建设时开始萌芽的。新中国建立前后,通过没收官僚买办资本形成了建国初期我国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的基本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国有资产主要有四部分:

1、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形成的资产,以及以全民所有制企业负债经营所获得的净资产。

2、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依法占有的自然资源,如领海、领空、领土及其所属的自然资源。

3、国内外捐赠的资产和国家依法无偿占有的资产。

4、国有资产的附属物(如土地上的林木),伴随物(如商誉),孽息物(如资产溢价和自然生长)等,也是国有资产形成的来源。

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上,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至1978年),以产品经济为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时期。此阶段中,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都由政府各部门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供、销、人、财、物)由政府通过各经济主管部门以指令性计划方式直接安排,投资政府无偿供给,收益全部上交政府,亏损由财政承担,资产配置上政府通过行政方式无偿划拨。这种体制的特点是国家行政计划管理强而有力。但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国有资产存量的增加,弊端则越来越突出。这种体制下,企业为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缺乏经营自主权,资产配置上条块分割、不能灵活流动,不能形成合理的社会化协作。各地、各部门为本地、本部门争投资、追求资产占有最大化。

第二阶段(从1979年至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对原有经济管理体制开始进行改革。初期,主要是对企业放权、让利,逐步减少指导令性计划,实行价格的“双轨制”等,后来又进一步提出“两权分离”的政策,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经营自主权,调动了企业积极性,企业活力有所增强。但由于政府各经济部门的职能还未达到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真正要求从微观、直接的管理向宏观、间接管理为主的方向转变,对企业也未真正地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许多企业经营权没有得到落实,国家的所有权也未得到保证,因此又进一步提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应运而生。

我国企业集团是由企业间横向联合发展而来的。最典型的就是东风汽车集团、第一汽车集团等。这是以大型企业为核心,以系列产品为龙头组建的企业集团模式。除此之外还有围绕某个产品项目,按照专业化分工,实现规模经营方式组建的企业集团模式;有以成龙配套关系为纽带组建的企业集团模式;有以贸工、贸科、贸贸结合为纽带组建的综合商社式企业集团模式等,但不同模式的企业集团都是以技术、经济、产品、成套、流程为纽带发展起来的。由于市场经济环境的形成要求企业集团不断按照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对存量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和重组,通过增量调整存量结构,市场经济还要求一定的生产集中度、资产集中度和要素的集约化,这样仅以横向联合为基础的集团内企业间关系十分脆弱,当市场疲软时,企业相互依靠,市场膨胀时,则各奔东西。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归结到一点,就是集团企业间仅以横向联合为基础,仅有产品技术协作等纽带是不够的,还需要以产权为纽带。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无论大小都直接与各级政府建立行政隶属关系,而企业间只有生产协作关系,无其他联结纽带。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经过上百年的企业兼并、联合、分立、破产,以产权联结主要纽带的企业集团已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企业经过20年改革,企业间关系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在我国,资源的配置尤其是国有企业资产的合理配置,产权的重组,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是否只能通过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兼并的四种方式,即以现金购买资本;以现金购买股票;以股票购买资本;以股票购买股票来实现。在体制转轨、改革深化的过程中,东风汽车集团、第一汽车集团、五矿集团等我国组建和发育较早的企业集团就遇到和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同是国有企业,一方是优势企业,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拓展经营领域;另一方是劣势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面临微利、亏损局面,市场前景暗淡或有潜在危机,双方都有联合的需要,都希望进行产权重组,由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实现资产、经营一体化。重组后给双方带来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实现一体化后,劣势企业可以实现产品更新换代,赢得市场,扭亏为盈,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优势企业可以减少重复投资,迅速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总体上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资本效益提高。但这样一个对国有和企业都可以受益的企业兼并行为,如果固守完全市场化的方式,就需要优势企业出资购买。据调查,这些劣势企业的净资产的帐面值都达到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若按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价值还会大幅度升值。这样大的金额即使对实力雄厚的企业来说也是无法承受的。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授权集团公司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一个核心企业并与紧密层企业之间应建立资产控股关系,有核心企业进行资产经营显得尤为必要。

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个新生事物。从世界范围看,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第一,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如何分离。这问题中,如何从保障所有权、落实经营权的角度确立两者内含是问题的核心。如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界限划不清楚,企业要么效益低下,要么国有资产得不到合理控制。我国经过近10年的争论,现提出了将国家所有权分立为最终所有权与企业法人经营权的思路。在这种思路下,国家只对国有资产及其权益行使终极所有权,而企业则对构成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行使经营意义上的权利。从法律上看,这种提法保护了企业法人产权的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而国家作为所有者不直接拥有企业法人财产,只能依据产权关系,对投入的资本及其权益进行管理。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的运行机制问题。这方面国外研究得比较多,有主张国家经营的、有完全租赁经营的,有独立法人经营的、有按系统工程形式承包的、有控股经营的、还有包含私有化混合经营的等等。这诸多经营方式中,H、K、Radice总结出适用于所有权资产经营的经理管理控制和所有权控制两种管理方式。通过经验研究提出:经理管理控制能够得到快的增长率,所有权控制能够获得高额利润。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企业集团中紧密层企业的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核心企业(集团公司)经营和管理,以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方式建立起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的产权纽带,使紧密层企业成为核心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核心企业是国家国有资产的代表,拥有核心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紧密层企业的国有资产所有权。核心企业依据国家授权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推动和实现国有资产的重组,达到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改变过去与密层企业一样的法人身份,成为既是法人又是所有者的二合身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质是调整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客观上表现出企业不属国家所有,国有资产属于国有,国家只对国有资产及其权益行使所有权,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的内涵,使企业属于国有变成国有企业的资产及其权益属于国有。

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中国的发明专利,从其特点上来说,最主要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经营性特点。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主要面临有两大难题。

1、集团内部企业法人界限及法人利益协调问题。集团目前存在着两级法人体制,核心企业为一级法人,代表国家行使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所有权;所属紧密层企业又为一级法人,依法具有企业国有资产法人财产权。由于集团内紧密层企业生产发展不平衡,有的企业盈利、有的企业亏损,盈利非常好的企业国有资产力量不足,需要扩大再生产,但由于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使生产规模难以扩大,或扩大不到应达到的程度,影响其效益进一步提高;而亏损企业国有资产闲置得不到利用,因此造成资产闲置浪费。核心企业能否调整集团内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据什么调整,怎样调整才能协调好两级、三位法人之间的关系,这是当前核心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

2、集团产品结构调整问题。在集团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多是通过技术改造的途径来实现的。而现技术改造操作上是由下至上组织实施的。下面报计划,上面批资金。这种操作方式,不宜形成民品的规模经济。客观上,集团产品技术改造按这种方式操作,形成了目前集团每个工厂都生产同类产品,集团整体却没有产品,且每项产品由1至2个工厂生产,形成了中小产品的生产规模,中低档民用产品的状况。这种技改投资方式,把集团肢解成了以厂为单位的许多小块,限制了集团整体力量的发挥。当然这是在过去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是当时历史阶段的产物,由于企业的发展,由于市场的变化,这种组织方式已不适应了。可否找到一种调整机制,能够引导资金投向,作到有重点的投资,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这是核心企业面临的第二大难题。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提出这一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原则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两权”分离,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具有两方面的含义。

(1)“两权”分离是企业内部所有制结构关系的变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企业经济效益情况怎样,从生产关系来考察,企业总是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集合,所不同的只是三者之间的组合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经营机制。例如,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初期,企业是一定资产基础上的资本家和雇工的集合,并不存在经营者,经营者是由作为所有者的资本家同时兼任。“两权”分离首先是指所有者与经营者这间的分离,这种分离意味着资产所有权已不再成为执行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权的必备前提,因而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了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资产所有权的经营者。但是,这种分离并不是对企业所有权(无论是法律意义上的还是经济意义上的)与经营权的绝对分离,而是实现二者之间有机结合的一种更为高级的组织形式,或者说是更高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的一种企业资产所有权实现方式。事实上,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两权”分离并不是对企业资产所有权约束的否定,而是通过企业资产组织形式的改变(如从独资企业转为股份企业),使原来以集所有者、经营者职能于资本家本人一身为特点的经营管理机制发展成为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分工协作为特点的经营管理机制。

(2)“两权”分离赋予了企业劳动集体以国有资产经营权。如前所述,“两权”分离是就企业内部所有制结构关系而言的。在这一点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内国有资产的核心企业作为所有者是置身于企业内部经济关系之中的,而不是游离于企业之外,是企业内部作为资产所有者与集团紧密层企业作为资产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所有与使用的关系),是指国家通过核心企业赋予集团内紧密层企业劳动集体以国有资产经营权,而不是赋予它以国有资产所有权。

从法律角度看,产权是财产的法权形态,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主体对物质财富排它性的归属关系,即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是资产原始产权,即资产所有权。资产所有者凭借资产所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反映为隶属关系);二是法人财产权,资产经营者(企业法人代表)根据资产所有者的授予和委托由其对经营管理的资产行使所有、使用及依法处分的权力。

从经济角度看,财产所有权经济权力的集中与分配很重要,其中关键是收益的控制权。资产使用着眼点是取得收益,而不是规模。

从管理角度看,财产所有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其权力的正确使用,使用的力度体现在控制权上。控制权力度的大小应能使法人财产权的拥有者做一些其自身如果没有这种控制而不能正确做的事。控制,避免不了权力集中,但如集中过度,机制不活,管理方式又回到原来老路上去了;集中不够,失去控制,国有资产会发生流失。所以,集中的“度”是财产所有权管理的核心。资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二者关系为:

(1)主从关系。法人财产权是由原始产权派生的。出资方为原始产权主体,受资方为法人产权主体。法人产权以法人的形成为前提,财产所有权在性质上处于先导地位。由于原始产权的增减、转移对法人产权具有决定意义,而法人产权的扩大或缩减归根到底会影响原始产权,所以客观上原始产权与法人财产权利益共享。

(2)转换关系。产权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自身发展规律使商品交换的双方成为不同所有者的对立,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就会自然交由双方企业法人来行使。财产所有权人由于不直接参与交换活动,所以它的权力也必须要由经营者行使,权力的转移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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