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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方家族企业的制度分析

编辑:sx_chenl

2016-09-26

本文讲述了关于西方家族企业的制度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阅读下吧。

内容摘要:本文在历史回顾的基础上,围绕着西方家族企业产权与冶理为中心的制度研究,以个案成长的路径映射出个体与群体成长过程的规律性,以期对我国家族企业的成长有所借鉴。

关键词:制度 家族企业 治理模式规律性

制度不仅限于旧制度主义经济学凡勃伦(Veblen)的习惯、惯例及其演变,也不仅是新制度主义对企业、组织、财产框架和法律制度的研究。制度还被视为一种博弈规则。

家族企业作为一种企业制度,即可以看作组织制度,又是一种财产制度,同时也是博弈观下具有不同类型特征的制度安排。其制度特征也主要从内部的产权关系和治理表现出来。

产权和治理不仅能区分家族企业,也决定了家族企业的财产关系和组织特征,家族作为家族企业产权和治理中重要的一环——含有家族成员的企业内部治理者的相关博弈关系也影响着家族企业的企业文化和治理特征。

本文从历史回顾的基础上,围绕着西方家族企业产权与治理为中心的制度研究,以个案成长的路径分析映射出个体与群体成长过程的规律性,呈现了不同文化和历史所造成的不同家族企业的面貌。

制度的历史演进概览

首先以美国为例,当代西方学者对家族企业在经济中地位的估计提供了西方家族企业制度概览的一角。见表1。

Fred Neubauer以较“宽”的、“中间”的和较“窄”的三种口径对美国的家族企业进行了估计。较“宽”的:家族有效控制企业战略方向,并且未来仍打算由家族控制,但家族很少直接参与和介入。“中间”的:创立者/后代运营企业,家族通过股票选举权拥有法律上的控制权,家族有一些介入。较“窄”的:家族的几代人参与到企业的所有权和运营当中,超过一个家庭成员拥有明显的管理职责,较多的家族介入。

尽管各研究对家族企业的界定标准会不一样,但可以得到的印象是:西方家族企业广泛大量存在。

西方家族企业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企业制度诞生之日起到当代产权和治理的制度演进可以总结如表2。

大致划分为古典、近代和当代的不同阶段,家族企业内部由学徒制管理、家族成员的全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发展到公司制、聘用职业经理人分享企业决策权;再到20世纪、主要是二战后许多大型家族企业主要以家族的代理人把持企业的日常高层管理,使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更接近经理式企业;家族企业的产权关系和治理都是在演进变化过程中。

对西方公司制企业产权与治理的研究,从贝利、米恩斯1932年的研究揭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一直到今天主流经济学博弈论中委托代理问题或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及公司治理中共同治理、利益相关者治理,种种学术讨论根植于最基础的产权与治理的变化,下面从西方家族企业制度的内部治理演进,进一步探讨个中规律。

制度的内部治理探析

在西方公司制家族企业中,虽然组建形式可能与非家族企业相似,但其中的内部治理却有着家族企业的特殊性。

在非家族企业中,公司治理的内容主要是作为所有者的委托人和被雇佣者的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由之引起的道德风险等问题。而家族、企业和产权的三环机制反映家族企业中多元决策、多重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集合。家族企业的治理从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来说,家族作为所有者、参与管理者和企业未来的继承者或潜在继承者等多重角色造就了治理特征的差异表现。

这些家族企业在经营行为上、及由此可能带来的绩效上表现出的特征是贯穿在家族企业的各个成长阶段的。不仅是西方家族企业,从当前国内对中国家族企业的许多研究,也可以看到对其优劣势的总结中是有很多共性的。

透视历史过程与内部治理的制度分析,理论共性彰显:产权与治理的外部化在西方家族企业历史演变过程与当代西方家族企业个体规模成长过程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将个体成长过程喻为群体历史演变过程的浓缩也不为过。

国家间的制度比较

家族企业制度在西方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别有表现在文化传统上的根源,也有历史和社会政治因素的改变路径,还有如地区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萌生的不同氛围。这里突出以当代汽车产业延续至今的大型家族企业为案例,如表4。

四家分属欧美的汽车家族企业均创立于汽车工业兴起的年代,福特公司的福特(Ford)家族,菲亚特公司的阿戈内利(Agnelli)家族,标志公司的标志(Peugeot)家族,和宝马公司的宽特(Quandt)家族,一直经营各自的汽车生产达百年左右。

四家汽车家族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在产权和治理模式上,甚至管理层级制和研发等方面都存在着共性。通过表4,宝马公司以最少的营业收入和销售额实现了最大的盈利,表现出了家族控制的大型企业也可以有不俗的业绩表现;丰田汽车公司,从家族控股权和董事会等治理层面上,已失去了二战前的家族色彩。

据笔者从有关日本的上市公司数据库和其它一些日本学者的研究,日本在大型垄断性企业——包括独立系企业集团和六大垄断财团等,甚至是大型上市公司中都已经较少出现家族企业以及个人控股的企业家企业。

日本这种家族企业状况与欧美的差异,就有着历史沿革、外部事件干扰以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影响。

更令人思考的是在当代的美国会产生比尔•盖茨或巴菲勒这样的企业家企业创业,而却不能产生在日本。当代欧美都大量出现第三次产业革命下的企业家企业创业,大量转化为家族企业并且成长为大公司,而日本则主要存在着大企业外围承包加工的中小家族企业。表明社会文化、历史事件甚至政治事件和制度上的变化也会影响各国企业所有制结构乃至家族企业地位比例和发展路径。

结语与启示

西方家族企业存在于众多产业,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产业。有着从几百万到数亿美元资产的不等规模,许多有经营几十年以上的历史,有着较好的业绩。这对于中国放开一些国有垄断领域如通信、汽车、金融、教育等诸多行业的准入门槛、拓宽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也是不无参考意义。当然其中也存在经营上的声誉机制问题。

针对中国家族企业出现的种种管理劣势不能简单归结于中国任人唯亲的传统文化所致。中国家族企业的继承、转化和演进趋势在产权和治理上同西方家族企业的路径是有共性的。而其差异更多来自中国最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甚至国有企业的改制、股份公司的中国治理模式、外资企业本土化的经营战略等等,都间接影响中国家族企业产权与治理不同路径的演进。

那么关于西方家族企业的制度的内容就介绍到这了,更多精彩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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