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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QS政策在经济贸易中的作用论文

编辑:sx_chengl

2016-07-13

竞争性企业由于各自技术开发能力、设备和经营方式、传统等的不同,很可能开发出具有垂直差异的产品或服务。这里是一篇MQS政策在经济贸易中的作用,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提要:本文讨论了MQS政策所致技术壁垒的作用机理及其在服务贸易中的应用。根据模型分析,经适当选择的最低质量标准下仍会有两个企业都进入市场的均衡。据此,本文认为,发展中国家既要积极采用经适当选择的MQS规范本国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又当加强与发达国家磋商,争取对方的MQS能够包容本国有比较优势的服务出口。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QS policies implemented by the mechanism of technical barrier and its application in service trade. Based on the model analysis, the appropriate selection of the minimum quality standards will have two enterprise enter the market equilibrium. Accordingly, the article thinks, developing countries should actively adopt the appropriate selection of the MQS specification of their opening service market, and strengthen consultations and developed country when, for each MQS can contain its comparative advantages of service export.

关键词:技术壁垒;服务贸易;最低质量标准

近几十年来,世界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地区发展不平衡,发展中国家明显处于劣势。本文认为,其中一个尚未引起关注的重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服务出口面临来自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需要采用诸如最低质量标准之类政策工具规范本国服务市场,促进服务进口的结构优化。

竞争性企业由于各自技术开发能力、设备和经营方式、传统等的不同,很可能开发出具有垂直差异的产品或服务。根据Akedof(1979)的研究,垂直差别化市场会出现“劣等品驱逐优等品”现象—由于信息不完全,消费者因无法确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支付意愿不会随质量提高而调整,从而企业缺乏提供高质量的激励,低质量产品或服务通过低价竞争获得大量利润,最终导致市场均衡结果为提供低质量。政府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增进正的消费外部性和社会福利目的,会制定与实施最低质量标准(MQS)政策。一些学者,例如玩land(1979)和sh即i。(1953),认为,单一的MQs工具的政策效果不是很清楚:MQs政策使一些消费者因为他们中意的质量不再提供或者价格因此上涨而境况恶化;或者(例如shapiro,1953;以及Besank。,nonnenfeld和white,1955)使一些企业因为生产高质量的成本增加,预期价格上涨,或因为不符合标准、不预期他们提供更优质量的收入会弥补增加的成本而决定撤出市场,在开放环境下成为产品或服务贸易的技术壁垒。本文试以Ronnen(1991)的模型为基础证明,当生产包含固定成本且企业在价格上进行竞争时,经适当选择的标准仍会有两个企业都进人市场的均衡,并提高消费者参与度和促使所有参与的消费者选择更优质量—这一思想对于促进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垂直差别化、外部性与最低质,标准

(一)模型基本结构

1.模型假设。在一个由本国(发展中国家)和外国(发达国家)构成的两国世界里,分别有一个企业提供同一种产品。他们在各个方面都相同,特别是都面临相同的能提供质量q的技术开发成本C(q),c(妇及其边际成本C(妇为q的增函数,即对于所有可行的质量C(妇任假设没有单位成本,外国企业由于在资本和技术上占有优势将其更优质产品出口到本国市场,而产品的国内市场属于垄断竞争质量差别化市场:市场需求由连续的消费者构成,以:表示,均匀分布于0,1〕。令:(:,q)二;·q为消费者,对质量q的评价。由此,购买质量q而支付p的消费者,的剩余为sq一p。同时,假设单个消费者只从其所购第一单位获得效用。

企业分两阶段竞争:第一阶段,各企业决定是否进人市场和在质量开发上投资多少—企业只有在质量超过最低质量标准(‘i。)时才可进人市场—如果两个企业都进人市场,则在第二阶段进行价格竞争;如果只有一个企业进人,它便成为垄断者并可依此定价。企业同时决策,且第一阶段的决策在第二阶段开始之前可观察到。两阶段模型使得企业可立即变更价格,尽管技术变化需要至少不为零的时间。消费者是价格和质量的接受者。给定企业决策(q,,qf),每个消费者有3种选择:从本国企业h购买一单位,从外国企业f购买一单位,或什么也不买。

2.模型求解。用两步求解子博弈完美均衡。首先,找出第二阶段价格均衡。只有一个企业进人市场的情况下,进人的企业便成为第二阶段的垄断者。容易证明,以质量q‘进人市场的垄断者的最优价格为(1/2)q‘,而其市场份额为〔1/2,1〕;如果两个企业都进人,则第二阶段的子博弈可定义为(勃,q:)e〔%i。,‘」x「q二i。,ao〕,其中勃〕q:。下标H,L分别表示提供高质量的外国企业高质量提供者和提供低质量的本国企业。可以证明,两个企业都进人市场时有惟一价格均衡其中;二勃/q:。注意:L也是在购买q:和不购买之间无差异的边际消费者。由此,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均衡市场份额分别显示为〔x:,:]和〔:,1〕。把各企业的均衡价格与其均衡市场份额相乘可得到他们各自的均衡收人函数。

由于两个企业第二阶段收人只取决于勃和q:,根据子博弈完美均衡思想,企业i的利润是其自身和其竞争对手第一阶段各自决策q‘和马的函数。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q,。很高,以致(1/4)蛛‘。3.不受规制市场的均衡。在本国没有实施旨在提高消费质量的MQS政策情况下,本国低质量企业和外国高质量企业都会进人本国市场并盈利。

(二)最低质量标准政策的结果

本国实施MQS政策,要求进人市场的企业必须超过某个特定水平,其本意不是排斥外国企业,而是希望通过实施MQs政策促进本国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水平,促进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的质量和价格竞争,并部分地抽取外国企业凭借较高质量在本国市场获得的租。考察所定最低质量标准q。‘。高于不受规制的低质量水平q艺时的经济影响。如果有MQs政策,进人市场的企业至少得在质量开发上投资c(叽i。)。若因此发生价格竞争,MQs政策使价格竞争激化,收人不足以弥补初始投资,则最低质量标准会成为进人壁垒。尽管模型承认MQS政策会减少进人者数量,但也可证明,如果最低质量标准设的不是离祥“太高”,则两个企业都进人市场的均衡仍会存在:存在区间(q艺,q‘),使得如果最低质量标准甄i。定在(qf,q’)内,会出现两个企业都进人市场的均衡。与不受规制市场的均衡相比,由于MQs政策,两个企业都提高他们的质量:q广卯>伽ur和叽mqs二%i。>叽ur,②且有更多消费者参与市场③和参与不受规制市场的消费者购买更高MQS政策缩小了质量差异,促使价格竞争激化:随着低质量提供者提高质量至强制的最低质量水平,高质量提供者为减弱价格竞争对收人的影响而提高自己的质量;由于高质量提供者提高质量的代价比低质量提供者更高(理>0),勃的增长率小于q:的增长率,产qs<:“r(见图3),结果,享受价格翔和x:下降,两种产品都更可得了。面对更优质且更可得质量,一些不参与不受规制市场的消费者决定购买产品,而一些原先购买低质量的消费者决定购买高质量产品了。

与不受规制市场的均衡相比,MQs政策使所有消费者的境况都稍稍改善,特别是那些参与市场的严格改善②;与此同时,高质量提供者境况恶化,而若孤;。充分接近qLur,低质量提供者境况改善③。

MQS政策对社会净福利W的影响如何?如果所定最低质量标准蛛i。充分接近不受规制的低质量水平qL“·,贝“、={;5·。(3)ds一习:=Ic(q‘)会有所改进,这里。(3)是消费者3所购产品质量。④

二、MQs政策与服务贸易

本文模型证明,垂直差别化市场中,当生产包含固定成本且企业在价格上进行竞争时,实施经适当选择的标准的情况下仍会有两个企业都进人市场的均衡,并提高消费者参与度和促使所有参与的消费者选择更优质量。如果消费较高质量产品或服务会产生正的外部性或减少负的外部性,则上述结果尤为重要;即便没有外部性,由于质量“供应不足”或差别化“过度”(市场参与度小),最低质量标准也会通过提高质量、减少差别化程度而增进社会福利。不过,质量标准的正效应依赖于规制者调节标准的能力。如果标准定得太高,政策效应将与模型结果相反:MQS政策使得企业至少得在质量开发上投资C(‘i。),如果由此发生价格竞争,收人可能不足以弥补初始投资,则MQS政策会成为进人壁垒。

本文模型基本思想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发展中国家可用适当的MQS政策规制国内服务市场,促进本国服务和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市场竞争越来越依赖于技术进步与创新的现代经济中,技术标准越来越成为阻碍贸易的重要壁垒。服务产品的无形性、非实物性和不可触摸性使得客观评价服务质量水平的难度较大,很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特别是那些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对消费者的认知要求较高。为避免“劣等品驱逐优等品”,各国政府希望采用包括最低质量标准的一些政策手段进行行业规范。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国内服务业普遍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较低,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也主要体现在量的增长而不是质的提高上。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面临着加快发展国内服务业,特别是提高服务业规范化程度和技术知识含量,从而增进服务行业整体经济效率的紧迫任务;另一方面又面临着发达国家要求开放服务市场的巨大压力。国际贸易理论主流思想坚持认为,开放的竞争合作有利于促进各国技术进步与增进福利。通过严格的市场准人或限制竞争的手段阻止外国竞争不符合当今世界贸易发展潮流。在多边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努力下,服务领域直接的歧视性贸易障碍越来越遭到反对而正逐步被消除或削减。但无论是确TO/G月咫框架,还是其他区域组织,都允许成员采取诸如技术标准之类非歧视政策规制国内市场以增进经济效率。技术标准既可能成为发达国家阻碍来自发展中国家服务进口的贸易壁垒,也为发展中国家规范国内市场提供了一种非歧视的政策工具。

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服务提供者由于技术落后或资金不足,或仅仅是因为没有外国竞争压力,只是或只能提供较低质量服务。如果政府想通过诸如禁止外国竞争者进入本国市场或征收歧视性投资税等形式保护本国企业,则只会使消费者被迫接受较低质量服务和本国低质量垄断提供者的垄断高价。与此对照,如果政府对开放的国内市场不加规制,有能力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外国竞争者在本国市场也只提供相对较低质量服务(qH毋O使得外国高质量服务提供者改进技术的代价高于本国低质量服务改进技术的成本,从而外国提高质量以缓解价格竞争的范围有限,最后价格竞争激化,与不进行规制的市场相比,有部分外国竞争者的租转移到了本国低质量提供者和消费者中,增进了本国福利。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为防止来自发展中国家较低质量服务提供者的竞争而实施高于发展中国家低质量服务提供者所能提供服务水平的MQs政策,会对后者构成进入壁垒。如果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战略贸易伙伴关系,或者制定与实施能够包容发展中国家较低质量服务提供者的MQS不会对发达国家国内市场造成太大的质量扭曲,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发达国家较高质量服务提供者进一步的技术进步,降低超额垄断利润,则对两国都是有利的。发展中国家可与发达国家进行贸易磋商,争取在发达国家提供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相对较低质量服务。事实上,发达国家实施MQS政策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想要进人发达国家国内市场的发展中国家较低质量服务提供者改进技术的一种激励,有助于低质量服务提供者成长与发展,进一步带动行业整体的技术进步与发展。如果由于资金短缺或技术研发等瓶颈靠企业本身无法达到发达国家的MQs,则发展中国家政府可采用为双边协议或多边组织允许的手段,如协调融资渠道、政府担保、提供无偿技术援助等,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并促进其成长。

现在大家知道MQS政策在经济贸易中的作用的内容了吧!希望大家可以好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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